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税务零申报主要是指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当缴纳税款的收入,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叫做零申报。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没有发生应税行为的,应该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且注明当期没有应税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