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协管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方公安机关设立的一种辅助警察管理道路交通的职业。这些协管员由公安局交通协管队负责管理,属于协管员类别,并不占用政府的人事编制。
2. 交通协管员的职责主要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或路口协助交警人员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引导行人和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但他们不具备处罚违章行为的权力。
3. 交通协管员的岗位有助于补充交警的工作,因为一般路口或路段的交警人数有限,难以全面监控。他们的存在可以更好地协助交警执行任务。
4.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聘用专门人员,在交通警察的组织和指导下,对这些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劝阻和纠正违法停车行为。
5. 交通协管员的人事关系归北京市公联公司管理,但他们的执法行为同样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
6. 如果驾驶员遇到交通协管员违规执法,可以向交管部门提出投诉。对于对协管员开出的违章通知单有异议的情况,驾驶员可以在到交通执法大队接受处罚时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