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过程
君主立宪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较复杂,基于时间发展的线索图说明比较清晰。
它起源于13世纪的《大宪章》和议会制度,
17世纪《权利法案》颁布最终确立了议会主权,君主立宪制初步确立。
18世纪责任内阁制度的形成使国王的行政权力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组织形式形成.
伴随着19世纪两党制的发展和1832年议会改革,进一步扩大选举权,君主立宪制走向深化。
总之,从横向看,英国的制度发展表现为君主立宪制度的初步确立,内阁制度的形成,议会选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几个过程;
从纵向来看,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实际上是国家权力重心的不断下移即由君主转移到议会,由议会转移到人民的过程.
.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内涵 :
(1)议会下院由选民普遍直接选举产生,掌管立法权及其行政监督权,是权力中心;
(2)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首相,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事物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如果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下台,或者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 英国的内阁制又称责任内阁制.
(3)可见,内阁从议会中产生,受议会监督,内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
4.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①保留君主,但国王“统而不治”;
②以责任内阁制为核心,首相是政府首脑,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内阁对议会负责;
③以代议制为基础,实行分权,议会掌握国家主权;
④实行分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