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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强奸罪怎么判
时间:2024-12-23 20:35:55
答案

一、新加坡强奸罪量刑标准

在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中,强奸行为是法律打击的对象。在新加坡犯强奸罪的法定刑是:囚禁加打鞭,打鞭的次数一般不少过12鞭,囚禁不少过六年。囚禁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也就是我国的有期徒刑。打鞭就是鞭刑,是一种肉体刑罚。新加坡法律对于鞭刑的规定是,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 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未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二、我国对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1,法定刑: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4、强奸幼女定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5、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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