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已做笔录为借口滞留公民8小时,首先,不是滞留,那叫“留置盘问”。因为不能排除嫌疑,所以可以进行留置盘问,时间是8小时并可以延长至24小时。
警察局做笔录原因是需要核实具体情况。公安局做的笔录分为两种:
1、询问笔录,针对受害人、证人等的;
2、讯问笔录,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违法行为人的。
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笔录会存档备查,不会被销毁。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要装入案卷或者档案长期保存,不得自行销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依法要承担责任。除非不成案的询问笔录,但这类笔录的销毁,有严格的规定。做笔录,并不一定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只要不是涉及到自己进行犯罪行为后被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就毫无影响。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如果是证人身份,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去做笔录,可以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如果是当事人身份,传唤去做笔录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案件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个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
行政处罚案卷在公安机关要保存20年,然后交档案部门长期保存(6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公安档案、资料,并自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同级公安档案馆移交;同级未设公安档案馆的向上一级公安档案馆移交。移交后做永久保存,也就是最少不低于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审判长应当对庭审笔录进行审阅和确认,证人、当事人也应当对庭审笔录进行阅读和确认,这是为了保证庭审笔录的客观、全面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