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示范法的内涵是通过他人的优良品德和模范言行影响中学生的方法。这种教育方式的特点在于将高深的理论内涵具体化、人格化,通过榜样展示其成长过程,使中学生从形象、感染性强的榜样中受到深刻教育。这样不仅增强了班主任工作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更激发了中学生的内在动力。
中学生学习的榜样种类繁多,对他们影响较大的包括历史伟人、民族英雄、革命前辈、思想家、科学家以及各方面的杰出人物。这些典范是民族的代表、人类的精英,最能引起中学生崇敬。同时,教师、家长和其他年长者给中学生的示范也非常重要,尤其是家长和教师,他们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学生。家长作为中学生最早模仿的对象,其言行对中学生具有重要影响。中学教师作为中学生的师表,他们的言行举止对中学生具有示范和身教作用。
样板是通过评优树立的中学生榜样,包括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这些榜样与中学生生活相似、环境相同,易于中学生接受,能够激发他们的上进心,促进中学生之间的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为了充分发挥榜样的教育作用,运用榜样示范法时需遵循以下要求。首先,榜样必须真实可信,展示其全部的成长过程,客观全面地反映其高尚的思想品德,避免人为夸大和拔高。其次,帮助中学生缩短与榜样的角色距离,引导中学生学习榜样的根本精神,而非简单模仿其具体言行。同时,尽量在中学生身边寻找学习的榜样,通过启发自觉,实现榜样学习的内化。最后,使榜样成为中学生自律的力量,通过激起中学生对榜样的敬慕之情和组织讨论,加深他们对榜样的认识理解,从而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
扩展资料
Bandura 1967年创立示范法(Modeling)。他认为,儿童的许多行为并非通过直接实践或受到强化形成的,而是通过观察、学习产生共鸣,从而增加良好行为的获得或减少、削弱不良行为。因此,模仿与强化一样,是学习的一种基本形式。示范法包括现场示范法、参与模仿法、自我示范法、电影电视或录像示范法以及想象模仿法等多种类型。示范法有许多优点,如成效快、适用情境广泛,还可与其他行为治疗方法结合使用,特别适合于集体心理治疗时应用。 Lovaas 1977年报道,应用示范法与强化相结合,促进孤独症儿童的语言与行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