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士注意啦!会计网为实际操作提供了详细指南,希望能帮到您。根据规范第五十二条,阿拉伯数字必须一一书写,避免连笔。尤其是多个“0”连在一起时,务必分开书写,确保整洁。数字排列整齐,间距均匀,不宜过大。
阿拉伯数字书写时建议有倾斜角度,一般控制在60度左右,以保证笔顺方便、美观。倾斜角度不宜过大或过小。高度上,数字高度应为凭证横格高度的一半为宜。书写时应紧靠横格底线,上方留出空位,方便日后修改。
为防止篡改,对有竖划的数字要特别注意。如“6”的竖划应偏左,而“4”、“7”、“9”的竖划应偏右。“1”则应居中书写。此外,“6”的竖划高度为一般数字的1/4,而“7”、“9”的竖划则可延伸至一般数字的1/4,以示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