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走是在旅行走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是两腿交互迈步前进,与地面保持不间断的接触,在任何时间都不得两脚同时离地的田径运动项目。
竞走比赛的两个核心规则:竞走运动员必须始终保持至少有一只脚与地面接触;前腿从着地的一瞬间起直到垂直位置,必须始终伸直,膝关节不能弯曲。
比赛中有6-9名专职的竞走裁判员监督运动员。按规则规定,他们不能借助任何设备帮助判断,只能依靠自己的眼睛来判断运动员是否犯规。当竞走裁判员看到竞走运动员的动作有违反竞走技术的迹象时,应予以黄牌警告,并在赛后报告给主裁判。
当运动员的行进方式违反竞走技术的规定,表现出肉眼可见的腾空或膝关节弯曲时,竞走裁判员须将一张红卡送交竞走主裁判。当竞走主裁判收到针对同一名运动员的三张来自不同竞走裁判员的红卡时,该运动员即被取消比赛资格,并由主裁判或主裁判助理向其出示红牌。
竞走运动的发展史
竞走运动起源于英国。19世纪末,欧洲盛行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城市间竞走活动,不久又从欧洲传到北美洲、大洋洲,以及其他地区的许多国家。初期,竞走采取普通走步或任意走的形式,对竞走技术没有严格的要求。
1906年,国际奥委会会议首次将竞走列为比赛项目,当时设有1500米和3000米两个项目。从1956年奥运会开始,设20公里竞走和50公里竞走两个男子比赛项目。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将女子10公里竞走列入正式比赛项目。
世界竞走运动的最高组织机构是1912年成立的世界田径,该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在全球开展田径运动,制定田径比赛的计时方法及建立世界纪录的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