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字繁体字是馀。
一、简述
1、余,是汉语一级,通用的规范汉字(常用字)。始见于甲骨文。“余”相同于“馀”,用“余”意义可能混淆的时候,用“馀”以区分,多见古文。
2、常见于文言文、古诗词中,以代替“余”字,其它(如现代文)均简化为“余”。本义是我的意思;后引申指“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后等义;又用作姓氏。
二、详细释义
1、饱足:余,饶也。——《说文》;剩下: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崔颢《黄鹤楼》;剩下的,多余的: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残留的;遗留的:孤嶂秦碑在,荒城鲁殿余。——唐·杜甫《登兖州城楼》。
2、次要的:唱彻《阳关》泪未干,功名余事且加餐。——辛弃疾《鹧鸪天》;不尽,无穷:一弹再三唱,慷慨有余哀。——《古诗十九首》;其余,其他: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余(余)子碌碌,莫足数也。——《后汉书·祢衡传》。
3、多,表示整数后不定的零数:一车炭重千余斤。——白居易《卖炭翁》;闲暇: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庄子·天道》;农历四月的别称:四月为余。——《尔雅》;第一人称代词,我或我的:余于仆碑。——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三、繁体字
1、繁体字,汉字的一种字体形式,欧美各国称之为“传统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一般是指汉字简化运动被简化字所代替的汉字,有时也指汉字简化运动之前的整个汉字楷书、隶书书写系统。繁体中文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
2、直到1956年前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的标准字。仍然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有中国港澳台地区,新加坡以及马来西亚等海外华人社区多为繁简体并存,中国内地在文物古迹、姓氏异体字、书法篆刻、手书题词、特殊需要等情况下保留或使用繁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