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是属于正厅局级干部的。
全国总工会就是一个正部级单位。全国总工会主席一般都是由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的,属于高配的副国级干部。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的级别是正部级干部,其余副主席则为副部级干部。而劳动保护部则是属于全国总工会下设的二级机构,这个部长就是属于正厅局级干部了。
劳动保护部现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副巡视员1名;内设监督一处、监督二处、监督三处和综合处。部门职责为:负责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加国家级新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指导地方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地方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