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对朝制裁决议案全文
联合国根据宪章第7章第41条款采取措施,以回应朝鲜违反相关决议。具体措施包括:
1. 最强烈谴责朝鲜于2009年5月25日进行的核试验,明确违反及无视决议和主席声明。
2. 命令朝鲜停止任何核试验或导弹技术发射。
3. 决定朝鲜必须暂停所有导弹相关项目,并继续遵守导弹发射暂停义务。
4. 要求朝鲜全面遵守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义务,特别是1718号决议。
5. 呼吁朝鲜撤回退出《核不扩散条约》声明,重返条约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协定。
6. 要求朝鲜恢复对《核不扩散条约》的承诺,强调所有缔约国应遵守条约义务。
7. 呼吁成员国根据1718号决议履行义务,包括建立委员会指定的职责。
8. 决定朝鲜必须放弃核武器和现存核计划,停止所有相关活动,严格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协定条款。
9. 确定制裁措施适用于所有武器与相关材料,金融交易,技术培训,服务提供等。
10. 要求成员国在公海和港口检查船只和货物,防止向朝鲜提供禁止物资。
11. 呼吁成员国在执行决议时,根据本国法律检查所有开往或来自朝鲜的货物。
12. 决定成员国可以扣押和处置禁止向朝鲜提供的物资。
13. 要求成员国报告检查、扣押或处置详情。
14. 限制成员国国民向朝鲜提供物资或服务,除非出于人道主义或满足检查要求。
15. 呼吁成员国防止提供金融服务或转移资产,与朝鲜核、导弹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
16. 要求成员国报告采用决议,并履行相关金融措施。
17. 调整措施以更有效地执行决议,包括通过实体、货物和个人指定,以及委员会任务。
18. 呼吁成员国通过一个工作计划加强执行决议,包括收集、分析信息并提交报告。
19. 要求秘书长创建专家小组协助执行任务,收集信息并提供建议。
20. 呼吁所有国家、机构和各方完全合作,提供执行信息。
21. 呼吁朝鲜尽快加入《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22. 支持和平谈判,呼吁朝鲜重返六方会谈,加强执行联合声明以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和稳定。
23. 表达通过和平、外交和政治手段解决问题的决心,呼吁所有参与者通过对话和克制行为,以促进全面解决朝鲜问题。
扩展资料
联合国对朝制裁决议案(United Nations sanctions resolution on North Korea;United Nations sanction on North Korea resolution )。联合国对朝制裁决议案是联合国安理会2009年6月12日一致通过的针对朝鲜核试验问题对朝鲜实施制裁的第1874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