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是独体字结构,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属指事字,一说会意字。古字形从止,止下面一横表示出发的地方,本义是往、到……地方去。“之”常假借作代词用,指人或物;又作指示代词,相当于“此”、“这”;又由代词虚化为助词,置于主谓结构之间以取消其独立性;又用在偏正结构中,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的”。
甲骨文“之”字是脚离开地面的示意图,由此产生“往”的含义。首先行动的人最引人注目,由此产生“这个人”的含义,引申成为代词;整个字还可理解为人脚在地面上,由此产生表示连属关系、所属关系和领有关系的含义,成为语法助词;以后字形是其变体。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按:卜辞从止,从一,人所之也。”本义是往、到……地方去。多借用为代词,又虚化为助词、副词、介词、连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