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处罚一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开车未系安全带应该受到如下处罚: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