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 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意思是,我人虽然在吴地(江州)服刑,但心却在山东(梁山),飘零江湖常常感叹蹉跎岁月,如果以后我实现了我的凌云壮志,我可以嘲笑黄巢的行为不是大丈夫所为.
拓展资料:
这是黄巢励志诗。少年立志,一介书生,终成大业。 山东,泛指潼关以东广大地区,自然也包括今天的山东省区。北宋时,早有吴国地位,就是三分天下时的三国之一东吴。后人借此有“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说法。表明一个人有远大抱负,不图暂时之得失,尊荣与屈辱。凡成大器者,胸怀韬略,志向远大,处变不惊。
这首诗是宋江在江州浔阳楼酒家2楼雅座墙上题写得的,参见98版央视《水浒传》第24集。
黄巢起义,指的是乾符五年(878年)至中和四年(884年)由黄巢领导的民变,是王仙芝起义的后续。也是唐末民变中,历时最久,遍及最大,影响最深远的一场农民起义。黄巢之乱转战近半唐朝江山,导致唐末国力大衰。
黄巢起义,采用流动作战的方式,避实攻虚,走遍今天山东、河南、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陕西等省广大地区,动摇了唐朝的统治。但由于长期流动作战,没有稳定的后方,缺乏经济上的保障和群众基础,故而很难持久下去,使起义军最后失败。
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在失败前夕包围陈州近一年时间里,采用过的机械化方式,将活人粉碎,以人肉作军粮,供应他围城部队,以保证他起义军的战斗力,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人食人纪录。
这一份骇人听闻的食人纪录,既是中国之最,大概也是世界之最。按照历史教科书,黄巢是农民革命领袖,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行径,那是具有革命的进步的意义,是毫无疑问的。
但若是以毛泽东提倡的两分法的观点看,不那么以偏概全,不那么一白遮百丑,而取实事求是精神,这位革命领袖在荼毒非统治阶层的普通老百姓的手段上,历史上那些声名狼藉的屠夫,比之于他,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在一部《二十四史》中,只有他能够用“敲骨吸髓”四字,形容他的食人的残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