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汉中后期的刺史制度
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昭宣注重整顿吏治、断理冤狱,因而对刺史制度格外重视,这在刺史的选拔任用方面尤其突出。这一时期刺史仍然严格在六条问事的范围内行使其监察权,并涌现了一批成绩卓异的刺史。他们对整饬吏治,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皇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西汉中后期,中央政府对一些州的范围作出了一定的调整。汉昭帝始元元年,“有司请河内属冀州,河东属并州。”“文颖曰:本属司州;师古曰:盖属京师司隶所部。”刺史的名称也几度更改,成帝绥和元年十二月“罢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俸禄也由六百石提高到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夏四月“罢州牧,复刺史。”估计俸禄也降低了。哀帝元寿二年,刺史“复为牧”。刺史的名称几度变更,反映的是不仅仅是俸禄的变化,而且反映了宣帝、元帝以来刺史职权一直在发生变化。 《唐代制度史略稿》
除了刺史之外,汉政府有时候还会临时性地派使者监察地方,宣帝元康四年春正月,曾派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察吏治得失”。宣帝五凤四年夏四月,诏曰:“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
西汉中后期,虽然刺史的主要职权还是监察,但是在执行公务时,刺史作出了一些超出监察之外的事情。现列举如下: 1、镇压诸侯的谋反,昭帝时期,“齐孝王孙刘泽谋反,欲杀青州刺史隽不疑。发觉,皆伏诛。迁不疑为京兆尹,赐钱百万。” 2、镇压民众的反抗。宣帝时期,冀州刺史张敞“既到部,而广川王国群辈不道,贼连发,不得。敞以耳目发起贼名区处,谋诛渠帅。”孙宝做益州刺史时,“亲入山谷,谕告群盗,本非造意,渠率皆得悔过自出,遣归田里。” 3、安置流民。在流民众多的情况下,平当曾经奏请汉中央让流民到幽州,让“刺史二十石劳徕有意者。” 4、处理少数民族事务。王尊做益州刺史时,“怀来徼外,蛮夷归附其威信。” 5、参与中央决策。有的时候,皇帝会和刺史商议国事,如京房曾经向皇帝奏报新的对官吏考核的方法,皇帝“召见诸刺史,令房晓以课事,刺史复以为不可。”
总之,西汉末年刺史虽然在行使监察权的过程中逐渐异化,发生了不断侵渔守相权力的事件,并且刺史一度改称州牧,但无论是刺史还是州牧,其作为监察官的本质并没有变。不过,这正是刺史开始由监察官向地方官转化的一个重要阶段。
二、王莽称帝时期的刺史制度
王莽称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王莽称帝时期,州刺史改称州牧。始建国元年正月,授予州牧爵位,“封牧为男”。始建国四年夏,王莽将十三州改为九州,下诏“州从《禹贡》为九”。这九州分别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豫州、荆州、雍州、梁州。刺史的地位是世袭的,“世其官”。
当时反王莽武装斗争在地方上蜂起云涌。为了增强地方实力,以便于镇压武装暴动,王莽不仅给予州牧统军作战的权力,而且给州牧加将军称号。地皇元年二月,“莽见四方盗贼多,复欲压之,赐诸州牧号为大将军。”王莽设置牧副监,其主要职权是监察,起到刺史的作用。地皇二年正月,“以刺史位三公,刺举懈怠。更置牧副监,……行事如汉刺史。”
州牧成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地方监察职权为牧副监所行使。
州牧有权率军进攻少数民族。天凤三年五月,王莽“遣并州牧宋宏、游击都尉任萌等将兵击匈奴。”天凤五年正月,王莽“遣大司马护军郭兴、庸部牧李晔击蛮夷若豆等。”
州牧有权率军镇压国内的武装暴动。始建国四年春二月,王邯弟起兵,“州郡击之。”地皇二年,绿林军兴起,“荆州牧某发奔命二万人攻之。”商人王岑在起兵后,“杀王莽庸部牧。”刘秀在起兵后,曾派吴汉斩杀幽州牧苗曾,“发其众”。成丹、王常等率军“与荆州牧战于上唐”。和岑彭等作战时,“扬州牧李圣、司命孔仁兵败山东、圣格死,仁将其众降。在陇西“成纪隗崔兄弟劫大尹李育,以兄子隗嚣为大将军,攻杀雍州牧陈庆。”在紧要时候,刺史不仅要镇压自己辖区内的武装暴动,而且要根据战争需要,支援其他地区的战斗。地皇四年三月,王莽曾下诏让兖州牧寿良、扬州牧李圣“措迫青、徐盗贼”。 有的时候,为了增强州牧实力,还让一些人兼任两个州的州牧。地皇二年秋,“莽以玺书令(田)况领青、徐二州牧事。”
三、东汉灵帝以前的刺史制度
东汉灵帝以前的刺史主要职权是监察,但是职权进一步扩大,地方官化的程度进一步加深。
刘秀建武元年“复置牧”,恢复了州牧制度。建武十八年,改州牧“复为刺史”。西汉的刺史要亲自到中央汇报工作,东汉则“但因计吏,不复自诣京师”。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虽父母之丧,不得去职。”
东汉的刺史主要职权是监察。
刺史对太守等进行监察,并向中央进行汇报,这作为对地方官员黜陟的依据之一。乐巴做桂阳太守时,“荆州刺史李固荐巴治迹,征拜议郎、守光禄大夫。”左雄为冀州刺史时,“案奏贪滑二千石,无所回忌。”董宣做北海相时,手段严厉,“青州(刺史)以其多滥,奏宣考岑,宣坐征廷尉。”中常侍单超之弟单匡为济阴太守时,“以藏罪为刺史第五种所劾。”王涣做兖州刺史时,“绳正部郡,威大行。”谢夷吾为巨鹿太守时,“以行春乘柴车,从两吏。冀州刺史上其仪序失中,有损国典。”结果谢夷吾受到处分,“左转下邳令。”
刺史还要监察民众。侯览的哥哥侯参做益州刺史时,“民有丰富者,辄诬以大逆,皆诛灭之,没入财物,前后累以亿计。”
在刺史之中,凉州刺史还要检察护羌校尉。东汉设置了护羌校尉,俸禄是“比二千石头”。]窦林做护羌校尉时,凉州刺史曾经“奏林臧罪,遂下狱死。”除监察权以外,刺史还有其他一些权力。 1、决狱权。明帝十三年冬十月,曾经命令刺史“详刑理冤”。章帝巡视各地,到达荆州以后,召见荆州刺史谢夷吾,让谢和他一起“录见囚徒”,结果君臣二人处理方式相同,章帝慨叹到“诸州刺史尽如此者,朕不忧天下。”和帝永元七年九月下诏让刺史等“详刑辟,理冤虐。” 2、推荐人才。光武建武十二年下诏让州牧等“岁举茂才各一人。”杨震做荆州刺史时,曾经举荐王密为茂才,后来王密作到了昌邑令。[68]明帝永平九年夏四月,让刺史等“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二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计偕上。” 刺史制度现代演绎 3、教化民众,移风易俗。酒泉人庞淯的母亲,曾经杀死杀父仇人,然后去官府自首。“州郡表其闾。”]周举做并州刺史时,因为太原郡有一种风俗:每年冬天里有一个月必须寒食。他力图革除这种风俗,于是“做吊书,以置子推之庙,言盛冬去火,残损民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还温食,于是众惑稍解,风俗颇革。” 4、镇压民众暴动。谭显为豫州刺史的时候,“天下饥荒,(民)竞为盗贼,州界收捕且万馀人。” 5、率军和少数民族作战。明帝永平元年“越姑复夷叛,州郡讨平之。”和帝时期,句丽势力强大,建光元年春,幽州刺史冯涣曾经“将兵击之,捕斩秽貊渠帅,获兵马财物。”]和帝永和二年,日南、象林的少数民族数千人进攻象林县,“交趾刺史樊演发交趾、九真二郡兵万余人救之。”张乔在和羌族作战时,“因其将吏,旬月之间,破殄寇虏。”]安帝元初元年冬,“先零羌败凉州刺史皮肠于狄道。” 6、传达中央的命令。和帝时期,中央决定停止政府对盐铁的专卖制度,于是命令刺史等将这一决策传达给民众。让刺史“奉顺圣旨,勉弘德化,布告天下。”东汉政府有时候还临时性地派出一些使者来检察刺史。永和年间,皇帝曾经派八名使者巡查各地,“其刺史、二千石有臧罪明显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辄收举。”中央一些和皇帝关系密切的官员,有时候也会监察刺史,并且把情况汇报给皇帝。太尉杨秉曾经条奏青州刺史羊亮等人的罪过,这些被检举的人,“或死或免,天下莫不肃然。”虽然这种监察不是一种制度,但是对刺史的影响很大,甚至有的时候比监察制度对刺史的影响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