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合约是一种计算机协议,它的设计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来传播、验证和执行合同条款。这种合约允许各方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进行可靠、可追踪且不可逆转的交易。该概念最早由Nick Szabo在1995年提出。智能合约的目标是提供比传统合约更安全的交易方式,并降低与合约相关的额外成本。由于其数字性质,智能合约必须被编写成计算机能够理解的代码形式。这是必要的,因为一旦各方就合约条款达成一致,智能合约所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将不由人类执行,而是由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自动执行。
具体来说,智能合约的参与方何时达成协定,这取决于特定合约的实施方式。通常,当各方在支持智能合约的平台上共同确认并同意执行合约时,合约即被视为成立。
至于合约的执行,其确切含义也取决于具体的实施方法。一般来说,执行涉及到利用技术手段主动实施合约条款。
最后,智能合约所需的特定“数字形式”是如何构建的,这非常依赖于各方同意使用的特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