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封建庄园自9世纪兴起,成为封建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农奴劳役制庄园遍布西欧。庄园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土地被划分为领主自营地与农奴份地两部分。领主自营地由封建依附农民耕种,农奴则负责耕种自己的份地以维生。农奴份地所有权归封建主,继承时需向封建主缴纳继承金。
西欧庄园特点显明。一村一庄为庄园常态,也有大庄园涵盖多个村庄,小庄园则涵盖一个村庄的一部分。庄园土地分为领主自营地与农民份地,部分土地可能为自由地。农奴份地由分散、交错的条田组成,各地条田轮流耕作。庄园内还有牧场、水塘、森林等共用土地,极为便利。庄园经济自给自足,以生产自家与领主生活所需为主,产品很少流入市场。庄园内设有磨坊、面包坊等手工作坊,生产各种生活与生产所需物品。
西欧封建庄园性质于9世纪开始流行。庄园剥削方式以劳役地租为主,土地分为领主自营地与农奴份地两部分。14至15世纪,西欧经济剧烈变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自然经济下的庄园已难适应。1348至1349年黑死病导致人口锐减,劳力短缺,耕地荒芜,封建主难以经营庄园。他们将自营地及死亡或逃亡农奴份地改为租佃制,农奴支付赎金获得人身自由。庄园经济逐渐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