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亦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作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院与国家文化部共建,享有较高声誉。
在山东艺术学院,音乐系提供多种专业方向供学生选择,旨在培养具有深厚音乐素养与专业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培养学生音乐创作能力,使其具备在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相关工作所需的技能。音乐学专业,则培养教学与研究能力,毕业生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发挥重要作用。
音乐表演专业涵盖了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等多个方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专业表演与教育人才。毕业生大多成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演出团体和艺术院校的业务骨干,部分在校生和毕业生在国内外的声乐比赛中获得奖项。
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现代流行乐器演奏等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应用型音乐人才,能在各文艺团体、广播电视、宣传媒体、艺术院校、科研出版等单位从事音乐创作、音乐编辑、音响录音、教学科研、企业宣传等工作。流行音乐演唱专业,注重舞台表演与理论学习的结合,培养流行音乐教学单位的主要就业人才。
山东艺术学院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严格,各专业划线、录取原则各不相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表演(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钢琴演奏、现代音乐、音乐剧等专业,文化成绩需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并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文化成绩需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文化成绩需达到210分,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传播)专业,文化成绩需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30%+文化成绩*7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音乐学专业,则按照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