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补考,如果补考仍然不合格,则需要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考试。具体而言,若两门理论课程均合格,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对于不合格的科目,考生可以在下一次考试时进行补考。如果补考仍不合格,则需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考试。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取得了教师资格,也未必能够担任教师,因为是否能够担任教师还需取决于教育部门是否进行招聘录用。
教师资格认定的理论课考试通常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3月和11月。报名时间则分别为每年的1月和9月,对于普通高校在校生,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行规定。教材由自考办提供。
教学技能测试每年举行1-2次,一般在5月和11月报名,具体时间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确定并公布。测试内容包括备课、说课或上课、面试。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班学生,在未获得毕业证书前允许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然而,在申请参加教学技能测试时,必须已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