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下累计。
4.2。
4.2+8.3。
4.2+8.3+10.7。
.....以此类推。
向上累计则是从最后500以上开始从下往上加。
累计频数计算方法有两种:
1、是从类别顺序的开始一方向类别顺序的最后一方累加频数(数值型分组数据则是从变量值小的一方向变量值大的一方累加频数),称为向上累积。
2、是从类别顺序的最后一方向类别顺序的开始一方累加频数(数值型分组数据则是从变量值大的一方向变量值小的一方累加频数),称为向下累积。通过累积频数, 可以很容易看出某一类别(或数值)以下或某一类别(或数值)以上的频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