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台的机构与人员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大夫、中丞御史台的设置包括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负责依据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则作为其副手。御史台下设有三个部门:台院由侍御史负责;殿院由殿中侍御史负责;察院由监察御史负责。对于冤枉无告者,三司会进行审查。三司指的是御史大夫、中书、门下。在大事上,需要上奏裁决;小事则由御史单独处理。当需要弹劾时,御史会向大夫汇报,大事会附上详细文件,小事只需签名。如果需要复核囚犯,会与刑部尚书共同审查。在皇帝出行时,御史会乘坐路车作为引导。在朝会时,御史会带领其下属纠正百官的班序,早晨在两侧观礼,监察御史二人押班,侍御史专责纠正不遵守规则的人。
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的官员以及二王的后代,每月初一和十五朝见。文官五品以上的官员以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天参见,被称为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的官员每三天朝见一次,被称为九参官;五品以上的官员以及折冲当番者每五天朝见一次,被称为六参官。弘文、崇文馆、国子监的学生一年四季参见。凡是有王入朝或因恩典追至者,每日参见。九品以上的官员,从十月至二月穿着袴褶朝见;五品以上的官员有珂,而蕃官及四品非清官则不穿。
在朝位的排列上,按照官职、职事和爵位进行。致仕官位于最上方。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时,文散官位于职事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职相同的情况下,异姓排在后面。亲王、嗣王担任文武官时,根据其班次,官职低者按照王品排列。郡王担任三品以下职事时,位于相同阶品之上。非任文武官者,嗣王位于太子太保之下,郡王次之,国公位于三品之下,郡公位于从三品之下,县公位于四品之下,侯位于从四品之下,伯位于五品之下,子位于从五品之上,男位于从五品之下。以前官召见者位于本品见任之上,以理解者位于同品之下。本司参集者根据职事进行上下排列。文武三品非职事官在朝参名簿中被称为诸公。
御史在朝会时不会超过四面关,都督、刺史、都护在辞别后在侧门等候旨意。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初拜时会呈上表章让。中书门下五品以上的官员在正衙谢恩后,再在侧门进呈状文谢恩。两班三品以上官员每月初一和十五朝见,就食廊下,殿中侍御史二人负责监督。高宗时期改治书侍御史中丞为避讳皇帝名讳;龙朔二年,御史台改名为宪台,大夫为大司宪,中丞为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御史台改名为肃政台。光宅元年,分为左右台,左台负责百司,监督军队;右台负责州县、观察风俗。不久命令左台也负责州县监督。两台每年再派遣八人,春为风俗,秋为廉察,以四十八条观察州县。两台御史有假、检校、员外、试等职位,至神龙初年全部废止。景云三年,两台地位齐平,纠举苛察,百官感到厌烦,于是废止了右台。延和元年再次设置,一年中由尚书省隶属左台,一个多月后右台再次废止。至德后,各道使府的参佐,都由御史担任,称为外台;又有检校、里行、内供奉,有时兼任有时代理,各使下的官员也按照此例。会昌初年,升大夫、中丞的品级。东都留台有中丞一人、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设置中丞,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管留台事务,而三院御史也不常备。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负责纠举百官以及入阁承诏,了解推、弹、杂事。凡三司理事,与给事中、中书舍人轮流在朝堂值班。如果三司所处理的案件不是其长官所负责的,则与刑部郎中、员外郎、大理司直、评事前往询问。弹劾时,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时,官员们会穿着法冠、朱衣、纁裳、白纱中单;小事时则穿着常服。久经事务者一人负责杂务,被称为杂端,主要负责殿中监察的职责、上报人员名单、晋升改职及令史的考核等级,台内事务独立决定,也被称为台端。其次一人负责公廨事务。其次一人负责弹劾事务。将京城各司以及各州分为东、西:其次一人负责西推、赃赎、三司受事,被称为副端;其次一人负责东推、理匦等,如果未进行纠举则会被惩罚;殿中侍御史第一人一同负责东推,管理太仓的出纳;第二人一同负责西推,管理左藏的出纳。被称为四推御史。在单日时,台院处理事务;在双日时,殿院处理事务。其次侍御史一人,分司东都台。
御史以下官员在遇到长官时,会摘下帽子,长官会停住马车让他们下车。进出时,殿中以下级别的官员会根据御史的行进作为标准,不遵守则有惩罚。朝见时,与殿中侍御史跟随仪仗队进入,东边位于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之后,西边位于中书令、侍郎、舍人之后,各自位于中丞、大夫之下。每隔五天,有一人负责朝见,如果有旨意召见御史,不叫名则由承诏者出去。乐彦玮担任大夫时,因为曾经召见过两位御史,于是加设副承诏一人,如果缺位则殿中承乏。
监察御史分日值班朝堂,从侧门进入,如果不是为了上奏则不会进入大殿;正门无记录;天授中,下诏在侧门设立记录,可以进入大殿;开元七年,又命令随仪仗队进入内阁。派遣左右巡视,纠察违规行为,左巡视知京城内,右巡视知京城外,直到雍、洛二州的地域,每月更换一次,将晦月即进行巡查。狩猎时,监督围场,观察猎杀失灵的禽类。其后,殿中侍御史负责左右巡视;不久因任务繁重,选用京畿县尉。又设立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里行使、监察里行使,这些职位还未成为正官,没有具体数量。唐代法律规定,殿中侍御史迁官及职事与侍御史相当。开元后,权力归属侍御史,而殿中侍御史兼任库藏、宫门内事务。按照惯例,御史台不接受诉讼,如有可闻的诉讼,则忽略姓名,以风闻之名提起。后来,御史因厌恶恶行者少,通状被堵塞。十四年,确定授事御史一人,负责每天弹劾状,记录告发人姓名。其后,宰相认为御史权重,建议弹奏先告知中丞、大夫,再通状中书、门下,之后才能上奏。从此,御史的任务变得轻了。建中元年,将侍御史分掌公廨、推、弹,从此杂端的任务也变得轻了。元和八年,命令四推御史处理事务,周而复始,取消了东西分日的限制。隋末,废除了殿内侍御史;义宁元年,丞相府设置察非掾二人;武德元年,改名为殿中侍御史;龙朔元年,设置监察御史里行;武后文明元年,设置殿中里行,后来也以里行作为官员的名称;长安二年,设置内供奉。主簿设立一人,从七品下,负责印信,接受发辰,审核台务,主管公廨及户奴婢、勋散官等职务。录事设立二人,从九品下,有主事二人。台院设有令史七十八人,书令史二十五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二人。殿院设有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察院设有计史三十四人,令史十人,掌固十二人。御使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负责殿庭供奉之仪,京畿各州的军队都隶属于此。正班时,在门楼之外排列,纠正离班、言语不庄重的人。元日、冬至时朝会,则乘坐马车、穿戴官服、戴黑豸进入宫殿。巡视时,则在门旗之内,检查文物的缺失。一人同知东推,监督太仓的出纳;一人同知西推,监督左藏的出纳;二人担任廊下的食使;二人分别负责左右巡视;三人担任内供奉。
凡各使下的三院御史内供奉,其班次位于正台监察御史之上。巡视时,以判官二人作为助手,事务繁重则有支使。其中,第一人负责观察官员的善恶;第二人负责观察户口的流散、户籍的隐没、赋税和劳役的不均;第三人负责观察农业的不勤、仓库的损耗;第四人负责观察狡猾的盗贼、不从事生业的人,造成私人的危害;第五人负责观察德行孝悌、特殊才能、隐藏才能、应当在时使用的人;第六人负责观察狡猾的官吏、豪族的兼并和暴行,以及贫穷弱势的冤情,无法自我申述的人。在战争大胜时,需要计算俘虏的数量、审核功赏,然后上奏。在屯田、铸钱、岭南、黔府的选拔补充时,也需要考虑功过进行纠察。判决囚犯时,会与中书舍人、金吾将军共同参与。在国忌斋时,与殿中侍御史共同检查寺庙和道观。在宴席射箭、习射以及大祀、中祀时,如果发现礼仪不当,则上报。
扩展资料
西汉初御史大夫之官署称御史府。后期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东汉称司空),御史之长由其副职御史中丞担任。中丞原在殿中兰台办事,为御史之长后仍留台中,因而称其官署为御史台。历代沿袭,并有宪台、兰台的别称。唐高宗时曾以宪台为正式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