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幼儿园食堂的餐饮安全,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们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二、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由幼儿园园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应对。
三、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质量,禁止采购散装食用油,肉类需经过检疫,严格记录食品进货台账。
四、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设有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及垃圾存放等设施,防止食品污染。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和库房。食堂需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员工需持有效健康证。
六、食堂设备及用具需符合国家卫生与安全标准,餐具消毒专人负责,确保食品安全。
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原料,禁止加工或使用异常食品。
八、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并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落实。
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不隐瞒任何情况。违反国家法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造成后果的,追究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