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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一般的风俗习惯
时间:2024-12-23 16:35:28
答案

桐城民俗十大怪(1):正月初一玩虐待——吃两顿

大年初一是个喜庆的日子,大家都想痛痛快快地玩一天。可是,正因为是大年初一,是新年的第一天,大家都想图个吉利,不想在这一天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于是,就有了很多的禁忌。比如,不扫地、不倒垃圾,不泼水,以免把财气扫掉、倒掉;不与人争吵、不打骂小孩、不看病吃药、不借东西、不跌倒、不说丧气的话,表示这一年会过得和和气气;不杀生、不动刀剪、不做针钱活,以免血光之灾;忌午睡,男人午睡田畦崩塌,女子午睡厨房生灾变。

这些都还算通情达理的规矩,和别的地方差不了多少,虽然带来诸多不便,也还能做得到。比较特别的是,桐城民俗在这一天只吃两顿饭,早饭吃得特别的迟,晚饭吃得特别的早,中饭就免除了。

早饭吃得迟一点是可以的,因为前一天晚上守岁,大家多少都在熬夜,睡个懒觉是正常情况。问题是晚饭,吃得太早,不多时肚子就饿了。而且,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大家玩得正快活,突然又要吃饭,吃得下吃不下且不说,生活节奏完全给打乱了。尤其是小孩子,这顿晚饭一般是不吃的。大人们也不强求,反正过年的时候零食多少有一点。所以,吃两顿就吃两顿吧,也不是多大的问题。

最要命的是,吃完这顿特别早的晚饭,天还没有黑下来,就得早早地睡觉。小孩子最讨厌的就是这个,你说,明天又不要上学,大过年的玩得这么起劲,搞么事非要强迫人家睡觉呢?

原来,这与上面提到的图吉利有关。因为,农民一年到头累死累活的,最大的幸福恐怕就是美美地睡一觉了。今天不是大年初一嘛,为了图个吉利,为了表示这一年会作威作福的,一定要早早地睡个大头觉。岂不知,这种寓意上的幸福,却给实际生活带来了不幸福。不过,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寓意是压倒一切的,不能给你睡觉你不睡呀!

那么,吃两顿的规矩与早睡的规矩,是个什么关系呢?我估计,最先有早睡的规矩,因为早睡用不着吃三顿,而且过年的时候大家胃口都不好,然后就有了吃两顿的规矩。但是,由于吃饭在前,睡觉在后,让人们误以为早睡是因为避饿。只是,你也不想一想,这大过年的,大家故意挨饿搞么事,这不是有病嘛!

桐城民俗十大怪(2):三月初三吃野菜——蒿子粑

三月初三这一天,桐城乡人多食用香蒿和米粉做成的蒿子粑,驱邪粑鬼。这个民俗非常非常的特别,不仅别的地方没有,甚至连安庆其它县市也没有听说。

三月三倒是个传统节日,只是各地的说法各不相同。一说,伏羲和其妹女娲抟土造人,繁衍后代,后人由农历二月二到三月三为太昊陵庙会,善男信女云集陵区朝拜人祖;又说,三月三是王母娘娘开蟠桃会的日子,有一首北京竹枝词这样描述:“三月初三春正长,蟠桃宫里看烧香;沿河一带风微起,十丈红尘匝地飏”。在少数民族中,三月三也较为盛行:黎族称三月三为“孚念孚”,为预祝“山兰”(山地旱谷)和打猎丰收的节日,也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日子,人称谈爱日;畲族以三月三为谷米的生日,家家吃乌米饭;瑶族以三月三为“干巴节”,是集体渔猎的节日;侗族多于此日举行抢花炮、斗牛、斗马、对歌、踩堂等活动,亦称“花炮节”;壮族多于三月三赶歌圩,故又称歌仙节。在道教中,三月三日是道教真武大帝的寿诞。

以上这些说法,与桐城人吃蒿子粑似乎一点关系都没有。要搞清楚蒿子粑问题,必须紧紧抓住“上巳节”这个核心。上巳,就是三月上旬的巳日,岁在初春,具体日期并不固定。阳春三月是山花烂漫、春潮涌动之时,同时却也是春虫蠢动、百病入侵之时。所以,上巳节又称为鬼节。《后汉书·礼仪志上》记载,“是月上巳,官民皆絜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为大絜”。因为洗洁的行为过于单调,后又增加了临水宴宾、游春踏青的活动内容。至曹魏时,为了操作方便,上巳节的日期始固定为三月初三,后代沿袭至今。

用什么来宴宾呢?一方面,应当是延年益寿、强身固体的健康食品;另一方面,应当是因地制宜、各取所需的时令食品。所以,在汉人当中,三月三总要吃点什么,吃的东西多少与驱病有关,但具体的食品各不相同。比如,南方有的地方磨米面做“打鬼粑” “缠脚面”食用;台湾、福建地区“采鼠麹草,合米粉为粿以祀其先”(《台湾府志》);在我们桐城,发明了蒿子粑。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三月三是上巳节,这一天要吃点能驱病的时令食品,于是桐城人吃起了蒿子粑。问题是,蒿子这种植物到处都是,为什么别的地方的人不做蒿子粑?这的确是个待解的问题。

做蒿子粑是有讲究的。米粉可以是籼米,也可以掺一点大米。蒿子不能放得太少,否则就不成蒿子粑了。但是,蒿子的植物纤维比较粗,一定要摘其嫩头,而且不能放得太多。为了口味好一点,一定要多放一些腊肉,素的、肥的都要有。蒿子粑是吃油大王,不能舍不得油。而且,蒿子粑有一个特点,新鲜做出来的反而不好吃,放几天后用油焊着吃味道更佳。

每到一年三月三,桐人齐吃蒿子粑。野味!

桐城民俗十大怪(3):一生三次素穿戴——毛身衣

桐城风俗,在出生、结婚、死亡的时候,要穿生布褂子和裤子,衣边不用针线缝,俗称毛身衣。

生布,就是没有下水的棉布,桐城人称作老布。旧时,因为生活苦,几乎家家户户都纺棉纱。纺车和其它地方差不多,是手工摇动的座式木轮车。纺棉纱是个细活,看上去简单,实际上很难。一根根细纱完全靠手指的内力从手中捻出来,否则不是过粗就是捻断。摇纺车的速度也很讲究,不急不遽,需纺纱者自己操作,别人不可替代。

棉纱纺好后就可以织布,这不是每家都能做的事,往往一个大村庄只有个把巧妇能为。实际上,织布是个体力活,需要脚踏,需要手拉,不知道为什么过去这是个女人做的活。通常的习惯,大家自己将棉纱纺好后,送到织户家织布,需要给人家几个辛苦钱。也有自己不纺纱的,直接去买布;也有光纺纱卖给织户,不要棉布的。不管怎样,都不会给现钱,到年底的时候,有钱给钱,没钱给一点粮食也是可以的。

一生三次穿毛身衣,这是值得后人倍加欣赏的伟大发明。出生、结婚、死亡,这是人生的三大转折,每一次转折都意识着全新生活的开始。用什么寓意全新的生活?白色、原始、朴素也!你看这毛身衣,用纯天然的棉纱制成,不曾下水,不缝衣边,是何等的原始呀!初生婴儿穿上毛身衣,意味着酸甜苦辣人生的肇始;待婚青年穿上毛身衣,好去迎接婚姻生活的大考;乘鹤西游的老人穿上毛身衣,不啻是个等待轮回的处子。

这朴素无比的毛身衣,似乎是文都桐城人的专利,其它地方有此俗者极少。周边安庆其它的县市,可能也有的,但多半是跟桐城人学的。如果非要穷究其来源,最好到江西、两湖一带去找,桐城人差不多都是从那个地方来的。假如真的找到了,建议桐城人都到那里去弄一件毛身衣穿穿,算是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桐城民俗十大怪(4):三十六岁换裤带——送36岁

桐城有“送三十六”的民俗。无论男女,虚35岁时,亲朋好友馈赠白鸡一只,新裤带一根,白衬衫一件。大年三十晚上,男择岳家、女择娘家送来的白鸡炖食。如果讲究一点,白鸡需独食,将鸡毛埋于三叉路口。

《桐城县志》曰,此俗存于桐城西乡;又有相关资料说,此俗并不古老,大概起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这些说法是相当可疑的,实际上,“送三十六”的民俗很普遍,桐城几乎所有地方都有这个风俗,南方很多省份好像也有,特别是江西和两湖一带。

旧说,36是个很不吉利的数字,36岁是人生难过的一大关口。传统迷信认为,逢九不利,不管是明九还是暗九。明九就是数字中直接带九,比如19、29、39;暗九是九的倍数,比如18、27、45。36是暗九,当然不吉利。可是,为什么36岁特别不吉利呢?可能有这样几个原因:(1)36岁是人的本寿,古人认为36岁一个轮回,只有活够36岁才够本;(2)从生活经验可以判断,人到36岁各方面的身体机能都开始下降,一年不如一年,一天不如一天;(3)旧时人的寿命短,一般只能活到五九、六九,作为一个转折的关口,18岁、27岁明显太早,45岁或54岁则有点迟,它们不是人生的转折,差不多是人死的转折了。所以,选择36岁作为人生关口最合适。(4)道家有“四九天劫”的说法,虽然说的是490年,但毕竟是四九呀,很容易让人想起36。

既然36岁不吉利,就要想法子辟邪。不过,迷信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实质上是因需要而异。因之,各地“送三十六”的办法各不相同。在湖北宜昌,要拜神唱大戏;在湖南,要招呼亲朋好友做大寿;在江西,要送裤子。

桐城特别的地方在于两方面:其一,其它地方辟邪的日子一般都选择在36虚岁的生日,而桐城选择在35虚岁那年的大年三十;其二,其它地方也就是找个借口吃一顿,并不在乎吃什么,而桐城却偏要吃白鸡、换新裤带,大年初一还要躲起来不见人。

那么,桐城人为什么认为吃白鸡、换新裤带能辟邪呢?目前还没有正解。大概,白色是正色,又比较反光,能够把鬼蜮照晃眼而无法加害于身;吃白鸡而不是吃白猪,大概是因为鸡肉比猪肉贵;将鸡毛埋于三叉路口,是为了让鬼蜮到三叉路口后被白鸡毛晃得走错方向;换新裤带,是怕旧裤带年久失修扎不紧,让鬼蜮从衣缝中钻了进去。这叫层层设防,万无一失。呵呵,迷信嘛,有多少说得清楚的!

桐城民俗十大怪(5):胎盘瓦罐树下埋——胞衣罐

桐儿出生后,将胎儿胞衣装入瓦罐中,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树下,寓意“树高千尺,人高万丈”。

胞衣是个非常非常特别的东西,怠慢不得。在那里,有着我们对混沌世界的些许记忆,有着我们一奶同胞的些许余温。伴随着人生的第一声啼哭,我们从胞衣中脱胎而出,代表着与母体分离的正式仪式,更代表着漫长人生的独立宣言。因之,大家都要将胞衣罐放在一个特别的地方,永久地保存起来。

有人将胞衣罐放到村边大河的中心,流水潺潺,生命不息;有人将胞衣罐埋在自家的院子里,无论你走到何方,都没有离开自己的亲人;有人将胞衣罐深埋在屋后的竹林中,竹笋根根,仿佛祖宗;有人将胞衣罐挂在高树上,让小鸟充当天际的使者送出自己的第一份馈赠。

但无论在什么地方,有资格安置胞衣罐的一定是个男人,一个将小生命带来人世的男人。小小的胞衣罐,系着每一个父亲的责任,刻着生命代代相扣的传承。伴随着胞衣罐的脱手而出,这个男人一步一个脚印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小时候,一个男人将我们的胞衣罐以自己的方式好生安置;不多年,我们也要将一个自己制造的胞衣罐安置在一个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地方。胞衣本出自女人,男人只是将它们连接了一下,使它们成为一串。

文都人格外聪明些,将胞衣罐埋在村旁最高大的树下,称埋藏胞衣罐的乡里为“原籍”。没有比这更伟大的发明了!那些远离故乡的游子,撮一把树下的泥土,一定能够闻到童年的气息;将这把故乡的泥土供在香案上,仿佛是在供自己的祖宗。桐城人的这一伟大发明,超越时间隧道,让我们随时可见自己的亲人。

只是,心在痛,因为胞衣罐在我们这一代算是断了根。自从小生命从一个叫医院的地方产生,胞衣就不见了踪影。不知道是流进了下水道,还是被熬成盘中羹,抑或成了某贵人的滋补养颜品。没有机会将自己制造的胞衣罐安置,仿佛根本就不是男人。

城民俗十大怪(6):椒椒叔叔一起来--嗷叔叔

叔叔是指父亲的弟弟,泛指比自己父亲年纪小的父辈。但是,全国各地对叔叔的称呼不尽相同,广东人叫“阿叔”,天津人叫“掰掰”,东北人叫“老叔”,江淮一带叫“×爷”或“×爸”,吴越一带则叫“戽喂”。这其中,最特别的是安徽桐城人,把叔叔称作“椒椒”。

为什么这样称呼呢?且听一段饶有兴趣的传说:清朝名臣张英一日拟写奏章,误将“叔”写为“椒”。康熙帝展阅,好奇心大发,遂询何故。张英为了自尊,谎称道:敝乡有一俗,称“叔”为“椒”。岂料康熙生疑,要派人前去探个虚实。张英闻讯惊恐万状,欺君之罪如何了得?便暗派侍从快马驰往老家桐城,让县令三日内遍喻县民,改“叔”为“椒”。待皇帝钦差抵桐遍询民众,结果众口一词。自此,“叔叔”的别称“椒椒”便在桐城流传至今。

这个故事编得不赖,可故事毕竟只是故事,不能当作正史看待。稍微有点常识的人不难发现,这个故事有很多的漏洞:把“叔”写成“椒”的可能性并不大,古代文人惜纸,下笔前都很认真;奏章写好后要仔细检查,重要的还要备份,弄错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皇帝知道后,老实承认也没什么,撒谎可真是掉脑袋的欺君之罪;“叔”有好几种意思,奏章中的“叔”不一定正好是“叔叔”的意思;这个故事有好几个版本,有的将主人公说成是张英的儿子张延玉;如果真是写错了,用家乡话来推托照样没有面子;这么个小事,就算皇帝真的知道是在撒谎,也断然不会派人暗访;民间的习惯称呼是很难改变的,就算当时应急改变,日后也绝对不会叫成习惯。

为了考证桐城“椒椒”的来源,需要注意下面两条 “硬证据”:其一,并不是桐城所有地方的人都这样称呼,个别地方有其它的叫法。在桐城,大多数人叫椒椒,但也有地方叫叔叔的;其二,全国并不是只有桐城一个地方这样称呼,江西贵溪和永修两地也是这样叫的。难道这两个地方的人都是从桐城迁过去的?事实上,桐城人大多反而是从江西迁移过来的。

这无意中给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大多数桐城人是从江西瓦屑坝移民过来的,而瓦屑坝明显只是一个移民中转站,那些将叔叔称作“椒椒”的桐城人,是不是来自江西贵溪和永修呢?不管怎么说,这里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

由于提供的相关信息太少,遍查方言资料,也无法得出“椒椒”的确切来源。在这里,姑且提供一个大胆的猜测:叔通菽,菽是一种豆类植物,以豆类喻指小,所以叔叔指比父亲小的人;椒是一种香料植物,指的是“花椒”不是辣椒(明末才从美洲传入),椒的果实比菽还小,同样可以用来喻指小,进而指代比父亲小的人。

桐城民俗十大怪(7):酸甜苦辣搁一块——胡椒汤

从正月初一开始,桐城人给各种生灵过生日:一鸡,二狗,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九豆,十粟。其实也就是说说,并没有见过什么人真的给这些生物作寿。初二的狗不会多啃一快骨头,初三的猪也不会多吃一口米糠,至于马和羊,桐城基本上见不着,而豆谷之类,春节的时候正在冬眠呢。只有初七的人生日,一定是要好好过的。桐城的风俗,正月初七的晚餐,每个人都要吃酸辣汤,又叫胡椒汤,表示人生会遇到各种酸、甜、苦、辣之事。

可能是桐城不怎么产胡椒,也可能南方人不怎么爱吃胡椒,反正,这个酸辣汤很多人是不放胡椒的,但并不妨碍叫它胡椒汤。抛开寓意不说,单从口感上来讲,胡椒汤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比北方人做的什么辣糊汤要好很多。胡椒汤的主料是豆腐、淀粉、山粉,再放些腊肉、冬菇、冬笋、熟鸡肉、肉丝、鸡蛋、香油、鸡血、辣椒,味道算是盖了帽了。一看这些原料大家都清楚,酸辣汤其实既不酸也不辣,加上平时又很少能吃到,所以大家都逮到吃好几蓝边碗。

酸辣汤并不特别,四川、上海、北京、广州,几乎每个有人的地方都有。北方的偏酸一些,南方的偏甜一些,四川的偏辣一些。桐城酸辣汤的特色不在于口味,而在于文都人将这一锅浊汤赋予了特别的文化含义,让人回味无穷。记得有一首歌就叫《酸辣汤》,里面说“酸酸辣辣的感觉,味道十分好喝特别,让地球慢慢变火球,燃烧到温度最高点”。我不知道歌词是谁写的,但肯定不是桐城人写的。

那么,为什么人的生日安排在正月初七呢?民间传说,女娲造物时,前六天分别造出了鸡、狗、猪、羊、牛、马,第七日造出了人,因此,正月初七俗称“人日”,又叫“人胜日”、“人庆”等。怎么庆祝呢?各地的方式不一样:(1)戴人胜:女子用彩纸、丝帛、软金银等材料制成小人的形状戴于头上,或贴于屏风等处。(2)赠花胜:人们制作各种花胜(样式为花朵)相互馈赠;(3)吃七宝羹:人们用七种新鲜的节令蔬菜加米粉做成羹食用,称为“七宝羹”;(4)出游、登高:仕女出游与文人墨客登高赋诗,唐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诗云:“人日题诗寄草堂,遥怜故人思故乡。柳条弄色不忍看,梅花满枝空断肠。身在南蕃无所遇,心怀百忧复千虑。今年人日空相忆,明年人日知何处?”。相比较而言,还是桐城人吃胡椒汤的发明最出彩,既一饱口福,还有文化上通俗易懂的讲究,可谓一举两得。

桐城民俗十大怪(8):新娘原来是妖怪--砸新人

桐城有“砸新人”的习俗,寓意“越砸越发”。只要见到有迎亲的队伍从村庄边经过,都有好事者呐喊“砸新娘”,并随手抓起几把沙土或瓦碴子砸过去,以此要挟迎亲队伍的头人(一般是媒人)发喜烟喜糖。大人们砸新娘一般都是象征性的,而小孩子却不管那么多,乱砸一气,有时甚至会把新娘砸得花容失色。不过,新娘多少有所准备,事先带上一条方巾,不等沙土砸过来就将方巾把头遮起来。记得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为了防止被砸,新娘子前面举一个毛主席的石膏像,这样谁也不敢砸了,谁都怕把毛主席他老人家给砸坏了。但这个法子也只管了一阵子,后来小孩子还是照砸不误。那时大家日子都过得紧,新人并不是过一个村子都散糖果的,你不砸,她是不给的。

一般来说,“砸新人”有不成文的规矩,主要是三条:只有路过的才能砸,本村庄的一般不能砸;小孩子可以砸,大人一般不能砸,起码不能狠毒地砸;散过喜烟喜糖后不能再砸。其实,迎亲队伍自己也是矛盾的,如果砸狠了他们肯定不高兴,但如果一路上无人来砸,他们也很失落。且不说“不砸不发”,起码表示你这个队伍的人际关系不怎么样,招摇过市的都不惹眼,没有理答你。大喜的日子,稍微砸一砸,闹着玩儿,不管砸了谁,都不会生气恼怒的。所以。一些办事细心的人家,会事先给几个喜欢热闹的人打招呼,叫他们安排人来砸。

可能真的是为了闹着玩儿,“砸新人”的风俗非常普遍。东乡族的婚俗,闹新房时用枕头砸新娘,迫使她尽早掀开蒙面的布巾;戴厚英在《流泪的淮河》中描述,淮北人闹新房时用楝树果子砸新娘;在湖北孝感,迎亲时女方亲友用预先准备的树枣、萝卜条以至豆渣、饭团等轮番抛掷取乐,主要是砸新郎;在东北,新娘去夫家的时候,喜欢用五谷杂粮砸新娘。相比较而言,桐城的砸法显得比较原始,多少有点野蛮。

这不由得让人起疑:此俗何来?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别地一般在闹洞房的时候砸,桐城却在迎亲的路上砸;别地弄个东西随便砸一砸,桐城却弄个砖头石块实实在在地砸;别地砸一砸纯粹为了取乐,桐城却在取乐的同时取一点喜烟喜糖。《康熙桐城县志》曰,“同安郡其俗信鬼神,好遥杞,父子或异居,人性劲躁,包藏祸害,视死如归”。难道说,桐城人自古以来本性野蛮?

窃以为,非也。即便桐地自古民风强悍,《康熙桐城县志》也说,“自平成(南朝)后其俗颇变,尚淳质,好俭约,丧杞婚姻胥近于礼”。况且,别地的人骂桐城人,也只说阴险狡诈,断不会说野蛮粗俗的。

虽然不能确切地知道“砸新娘”的缘起,大体的发展线索还是可以猜出一鳞半爪的。(1)旧时的人有很强的地盘意识,从他们的地盘路过,多少要留下一点买路钱,否则就会被人讥笑为软弱无能。(2)旧时的人很迷信,红喜事从一个村庄过,这个村里的人以为你带走了喜气,必须把你的喜气给砸掉;白喜事从一个村庄过,这个村里的人以为你带来了晦气,你必须放鞭炮给吓走。至于“越砸越发”,不过是发展到后来的一个托词,好比一个人把东西打碎了,虽然心里很难受,嘴里却说“碎碎(岁岁)平安啦!”

实际上,与桐城相类似的“砸新娘”也还是有的,比如庐江与桐城交界的地方、宣城的一些地方。只是,这两个地方多少都与桐城相关,庐南自不必说,宣城在近代是有大量桐城移民的。大家知道,桐城人大多是从江西、两湖移民来的,估计这些区域十有八九会有此遗风。

桐城民俗十大怪(9):煮鱼上桌不算菜

吃鱼好处多多,除了味道鲜美、众口可调,还能治病强身、延年益寿。过年的时候,吃鱼又被赋予特别的含义,所谓年年有鱼(余)、吉庆有鱼(余)是也。在大多数地方,大年三十晚上都要吃鱼,以讨一个吉利,所以鱼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过去有副常用的春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旧时,一些文绉绉的知识分子是只吃鱼不吃肉的,因为这些所谓的君子“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而鱼被宰杀时是不会发出嚎叫的。

在桐城,大家也是喜欢吃鱼的,招待客人一般都是做三牲饭,即以鸡、鱼、肉为主的家常饭。就算是祭祀祖宗,带的也是三牲碗。过年的时候,照例是要煮鱼的,大年三十晚上煮鱼照例是要上桌的,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煮鱼上桌并不算一道菜,是万万不可以动筷子的。难道说桐城人就不想“年年有鱼(余)”,就不想过年的时候讨个吉利?非也!原来是因为桐城人的思维和常人不一样,常人为了追求“年年有鱼(余)”,觉得应当把这个“鱼(余)”吃掉,而桐城人认为,“鱼(余)”就应当“鱼(余)”着,吃掉就不“鱼(余)”了。

窃以为,两种理解无所谓谁对谁错,只是桐城人的理解有比较深的文化内涵。因为,过年吃鱼是正常的,现在你吃了,文化含义不饱满;而过年不吃鱼是反常的,文化标志性就非常强。只是,大过年的,连条鱼都吃不上,有点对不起自己的嘴巴和口水。由于不太人道,更有点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所以很多地方实行了适当的变通,要求相对宽松一些。在这些地方,只是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鱼,正月初一到十五,请客要上两碗鱼,一碗可以吃,另一碗不可以吃,到底要吃哪一碗听主人招呼。不能吃的叫“碗鱼”,意思是装在碗里不能动的。后来,索性更宽松一点,大年三十也上两碗鱼了,反正吃了一碗还剩下一碗,不愁没“鱼(余)”。

可能,大年三十晚上不吃鱼并非桐城的专利,但这种民俗肯定不普遍。而且,即便同样是不吃,说法未必一样。比如,东北一些地方三十晚上也是不吃鱼的,但他们是因为鱼儿多刺,怕一年里老有拨不完的刺;旧时,北方有些地方不仅三十晚上不吃鱼,他们什么时候都不吃鱼,因为缺少外来的佐料,无法将鱼去腥。

桐城民俗十大怪(10):死后带累下一代——忌血葬

旧时,无论什么地方的人,对葬仪都是极其重视的。作为一种带有明显宗教色彩的葬仪,总有一些迷信的说法和做法,可谓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只是,不管多么怪异,大家都普遍尊奉一个共同的信念:入土为安。按照佛教的说法,只有入土为安,才能投胎转世。所以,在轰轰烈烈的葬仪之后,一定要将逝者尽快葬下去,这是第一要务。过去,如果一个人混得悲惨,都会聊以自慰地说,“只求一把黄土埋起来”;如果一个人十恶不赦,大家就会诅咒他“死无葬身之地”。

可是,桐城这个地方偏要反着来,人死以后忌血葬,要在野外找一个避风且风水好的地方将棺木厝放起来,用稻草盖上防雨雪,俗称“厝基”。乍一听,一定以为桐城是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因为有些少数民族喜欢在临江河的山崖绝壁间凿眼、钉桩厝放棺木,称“悬棺葬”;有些少数民族将棺木厝放在山洞里,称“洞穴葬”;藏族人将尸棺厝放在高台,称“天葬”。

问题是,无论是悬棺葬、洞穴葬还是天葬,都属于一种“安葬”,即最后的安置。因为这些少数民族不作兴土葬即埋葬,虽然没有入土,但已经“安”了。而桐城则不同,棺木厝放在野外只是临时措施,三年五载以后,还是要再行安葬的。这就引出一个问题:桐城人是信奉土葬的,也是相信入土为安的,为什么迟迟不入土埋葬呢?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

“厝”,暂时放置,待葬或改葬。那么,为什么现在不速葬呢?现代的人解释说,只有厝放三年以上,才会投胎转世。这完全是把话说反了,没有说到点子上。暂时不安葬,估计有几方面的原因:

(1)过去的人穷,安葬不起,就暂时厝放一下,等待家族中死的人多了,凑在一起合葬,这样可以减少费用;

(2)过去战火纷飞,很多人逃荒时客死它乡,暂时厝放一下等待回家安葬。古徽州也有厝放的习俗,只是他们条件好些,不是厝放在野外,而是厝放在特制的寝楼里。

(3)过去有丁忧三年的习俗,为了尽孝道;

(4)一时没找好墓地或一时买不起墓地;

(5)安葬多在远处,而厝放一般都在家门口,可以为晚辈祭祀或哭坟提供方便。这几种力量的合力,使厝放成为一种习惯,而当习惯已经养成,即使这五方面的力量一个都不存在,它已经作为一种风俗根深蒂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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