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分号。
分号(;)是表示小于句号、大于逗号的停顿的一种标点符号。主要用于分隔存在一定关系(并列、转折、承接、因果等,通常以并列关系居多)的两句分句(分句可以属于单重复句,也可以是多重复句)的第一层分句,或者是大句中的并列部分。除此之外,分号还可以用来分隔作为列举分项出现的并列短语,或是辞书中同一义项的不同释义。分号由句号加逗号构成,句号在上,逗号在下,表示分号在句中所处的地位是介于句号和逗号之间,分号的这种形态有助于人们了解它的功能。
例句:
1.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事实上许多职业并不要求人们具有很高的语言和逻辑数学方面的才能;相反,许多工作往往需要人们有较强的空间想象力和运动能力等。(郑国胜《现代人的智能》)
3.纵比,即以一事物的各个发展阶段作比;横比,则以此事物与彼事物相比。(宋庆龄《谈“比较”》)
4.微笑是美的;美是有感召力的。(王霆钧《迷人的微笑》)
5.微笑是笑之国度里的国王;微笑是笑之花海中的牡丹。(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