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合同中一般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合作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合作目的与范围;
因合作获取的利润的分配以及亏损的分担方式;
合作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
合作方违约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