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法运算定律如下:
1、加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用字母表示为a+b=b+a。
2、加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用字母表示为(a+b)+c=a+(b+c)。
3、减法的性质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a-b=a+(-b)。
减去一个数再加上一个数,等于减去这两个数的差。a-b+c=a-(b-c)。
在连减中,先把两个减数加起来,再用被减数减去两个减数的和,差不变。a-b-c=a-(b+c)。
乘法相关延伸:
1、乘法的意义
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叫做乘法。
2、乘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a×b=b×a。
3、乘法结合律
三个数相乘,可以先乘前两个数,或者先乘后两个数,积不变。 (a×b)×c=a×(b×c)。
4、分配律
分配律是乘法运算的一种简便运算,可用于分数、小数中。
主要公式为(a+b)×c=a×c+b×c。两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可以先把它们分别与这个数相乘,再相加,积不变,这叫做乘法分配律。
5、分配律的反用:
35×37+65×37 =37×(35+65) =37×100 =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