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迹潦草丢分
许多考生在司法考试卷四中的答案书写风格各异,从楷体到行书,再到草书和乱七八糟的字体,这给阅卷老师带来了巨大的阅读负担。由于时间紧迫,字迹不清或无法辨识,会导致大量丢分,最多可损失10-20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考前缺乏卷四答卷技巧的训练和答题能力的培养。懒惰、恐惧、缺乏训练意识等是常见的原因,导致考场上的“心中有千言万语,不知从何下笔”,浪费时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最终导致字迹潦草,丢掉不必要的分数。
解决方案:把握每道题的答题时间,每题的答题时间应为该题分值的1.4倍。如一道题分值为20分,应分配28分钟时间。强化卷四模拟训练,提高答题速度,尽量用楷书完成所有题目。
二、卷面混乱丢分
答案必须条理分明、层次清晰。每个问题的答案应按照序号给出,如1、2、3……或小标题。缺乏段落、句号或一逗到底的书写方式会导致阅读困难,即使回答了所有可能的知识点,也会因为结构混乱而影响得分。清晰的卷面能给阅卷老师留下好印象,即使答案不完全准确,也能获得较高的分数。
三、错别字丢分
常见的文字错误,如“的”与“地”的使用,或多字、落字,一般不扣分。然而,法律术语错误会适当扣分。考生应特别注意常见法律术语的书写和使用,如权力(公权)、权利(私权)等。当遇到不会写的法律术语时,可用名词解释的方式答题。对于罪名的第一次出现,使用拼音替代,尽管会扣分,但至少让阅卷人理解答题意图。以后答案中再次出现该罪名时,用“本罪”、“该罪”、“此罪”等代词替代,以减少丢分。
四、政治观点错误丢分
简答题和论述题中涉及政治观点时,必须保持正确的政治观点,避免极端或错误的观点。法律制度可以正反两面分析,但政治观点不能反动,以确保答案符合法律职业要求和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
五、字数不足的丢分
简答题和论述题有字数要求,通常为四百字或五百字。只要字数达到要求,即使超过,也不会扣分。字数不足时,可重复核心观点,以达到字数要求,被称为“首尾呼应”。
六、法条引用技巧
引用法条时,应概括引用法律文件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简写为“《刑法》”或“刑法”。如果文件名称记不清,可使用“根据有关规定”或“根据相关规定”。法条内容引用时,只需表达大致意思,无需原文引用。
七、答案中使用“参见”丢分
答案理由重复时,切勿使用“参见”字样,避免给阅卷老师留下重复或抄袭的印象。
八、笔迹过细丢分
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以确保扫描后的字迹清晰。使用过细笔或用力过大,虽然不影响清晰度,但可能导致字迹不够清晰,从而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