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志愿”是指针对第一批次至第四批次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在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后,需在当地招生办按照公布的缺额计划填报“征求志愿”,再次获得录取机会。
在每批次第一轮投档录取后,通常会存在部分上线考生未能被录取及部分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为解决此问题,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官方渠道公布高校招生缺额计划,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本批次院校志愿,即进行征求志愿。此举为考生提供二次录取机会,同时确保高校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不同省份的征集志愿设置和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考生在报征集志愿前,详细阅读各自省市招生官网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考虑选择院校与专业。在初步确定几所目标高校后,应深入了解高校各专业的录取规则,以避免因志愿无效导致落榜。
填报志愿时,参考之前平行志愿的最低投档线,所选高校的最低投档线分数会有所调整。在填报结束后,会公布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分,分数通常会高于之前,考生需据此调整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