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从来只会以人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自古以来,世界或多或少被看成泛灵论的,是一个或多或少活着的有机体。其活着的标志就是,每一部分的运动、变化都是有目的的。重物为什么下落,因为它想回到自己的天然位置上去,就像漂泊的人想回到家乡。中国古语“树高千丈,落叶归根”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再有,植物为什么会向上生长,它的种子里已经包含了这个目的因———长成一颗大树是一粒种子的内在目的。近代科学实现的一个革命性的变化是,彻底破除了目的论的解释方式,代之以数学化的定量描述。这一革命性的变化首先表现在物理科学领域,物体的运动不再有任何目的,因为运动并保持这种(均匀直线)运动是任何物体的常态,除非有别的物体的干扰,这种常态不会被改变。因此,重物下落并非它“自己”愿意如此,而是受到了另一个物体(地球)的影响造成的。
尽管近代物理科学非常干净彻底地抛弃了目的论,但生命科学领域中,目的论的幽灵从没有消失过。生命现象的那种自主性、自组织性、自协调性,一句话,内在性,与无机世界的那种纯粹的外在性,确实有着鲜明的不同。特别是,生物界由低级向高级的进步和演化,仿佛有着一种内在的先定的目的性。宇宙的演化仿佛就是为了最终产生出它最美的花朵———人类。
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在生命科学领域彻底消除目的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工作框架。与从前的进化论不同的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进化的机制是自然选择。何谓自然选择?一切生物,个体也好,物种也好,只要活着都面临生存压力,都处在生存竞争之中,自然选择的意思就是,适应环境者生,不适应环境者灭。由于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适应标准,所以进化是没有方向的,进化是无止境的。自然选择的进化论,承认一切现存的都是合理的,因为若不然的话,它们就早已在自然选择中被淘汰掉了。它现在还没有被淘汰掉,说明它相比那些已被淘汰的具有更好的适应性。
达尔文的进化论100多年后,又在新的科学水平上出了更新的版本,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就是一个饶有兴味、颇富挑战性的新版本。
他提出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因为作为选择单元,不仅要求长寿,而且必须能够精确地复制自己。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着的生存机器。
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竞争者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所谓自私,不过就是争取自身的生存。为了自身的生存的策略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只是把对手吃掉一种。道金斯非常内行的介绍了多种生存策略,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社会生物学的一个通俗讲座。比如,“如果你比对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对手大,就进攻”。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就是我们人类非常熟悉的一种生存策略,谁胆敢打破这一切,必定头破血流。再比如谈到说谎在生存策略中的位置时,道金斯告诉我们,一开始说谎者处于有利位置,于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它们的数目增加,等到说谎者的数目占了绝大多数,能够迫使说谎者摊牌的个体又变得有利,说谎者数目开始减少,最后,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面部表情不动声色。
尽管道金斯一开始就声明,他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但他所生动展现的生命世界的这幅自私和冷酷的景象还是叫人非常绝望。如果我们命中注定是自私的,我们的非进化论的道德观念何以可能?这是道金斯已经意识到但并未展开的问题。我想起另一位著名的物理学家温伯格在他的《最终三分钟》里结尾的那段著名的感叹,这位诺贝尔奖得主在回顾了整个宇宙的行程之后,对着飞机下面绵延的群山和美丽的感性世界,一种难以抑制的荒谬感油然而生:难道我们眼前的这个世界竟然只是某种偶然的涨落的产物?听完道金斯讲述基因的故事,人类应该感到绝望。进化是偶然的、无目的的,基因是冷酷和自私的。它们聪明绝顶,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它们都已经成精了。从这里我们确实可以学会不少求生存的本领,但同时我们也会陷入这样一个境地:我们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生存。
生存是偶然的,也是荒谬的。生命的意义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人性的世界里那么崇高和辉煌的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在一个所谓的客观世界里完全是不合情理的。近代科学制造的这种人与世界的分裂,在今天由于更加精致化、合理化,而显得更难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