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通常指的是企业在电视节目或其他媒体中进行的一种广告形式,旨在提升品牌曝光度和认知度。以下是冠名广告的几种常见形式:
首先,片头标版犹如节目开场的“亮相”,每期5秒的字幕和配音,如“本节目由XXX冠名播出”,在观众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其次,主持人口播在每章节开始时进行,如“欢迎来到XXX——法治中国”,通过主持人口述反复提示,强化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
演播室广告元素则通过企业标志、名称和标准色彩在画面中呈现,虽然简洁,但能有效吸引观众注意力。每期不少于30秒的持续展示,使品牌影响力得以提升。
赠送的5秒贴片广告,在其他广告之间插入,既能强化冠名效果,又能深入阐述品牌信息,形成立体传播网络。
角标效果则通过在屏幕左下角的三维动画,每集至少出现3次,每次不少于60秒,与节目画面无缝融合,增强观众记忆。
片尾的鸣谢字幕,如“特别鸣谢——XXX”,在节目结束时以企业标准字、色彩和LOGO呈现,确保品牌要素在最后时刻再次被强化认知。
此外,冠名还有额外的重播优势,如《法治中国》在各大电视台每天重播100次,这将额外增加广告的曝光率,使得冠名广告回报更为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