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后世人评判宋明理学时,多言“存天理,灭人欲”禁锢了人的自由,也有观点认为该句意在强调反对贪欲,严格要求自己以求更高的道德修养。
2、在朱熹看来,“存天理、灭人欲”是儒学的精髓之所在。需要指出的是,朱熹在“存理灭欲”理论上的作为,更多的在于阐明如何实现“存理灭欲”。在朱熹所指的“人欲”是“私欲”,与人的正当欲望并非同一概念。
比如,他说“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他也认为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这是不能避免的欲望,也无需“灭”之。
再比如他说“如视听言动,人所同也。非礼勿视听言动,便是天理;非礼而视听言动,便是人欲。”可见,朱熹所说的“人欲”是指那些超出了正当要求以及违反了社会规范的欲望。因此,朱熹并不是一概反对人的欲望,而是要人们正确区分天理与人欲。
3、至于如何实现“存理灭欲”,朱熹的思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存理灭欲”首先要“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朱熹说:“天理人欲,其间甚微。于其发处,仔细认取那个是天理,那个是人欲。知其为天理,便知其为人欲。既知其为人欲,则人欲便不行。” 只有通过明理,才能灭去私欲,所以朱熹更多地讲“明天理、灭人欲”。
2)“存理灭欲”是复归于人的本心的必要环节。朱熹《大学章句》认为人的本心“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这就是复归于人的本心,即所谓“明明德”。在朱熹看来“存理灭欲”就是要通过明辨天理人欲的不同,才能恢复"人之初性本善"的境地。
3)“存理灭欲”是一个循序渐进、自然而然的过程。在朱熹看来尽去人欲这事不易说清楚,“须是格物精熟,方到此”。意思是必须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分辨出哪些属于私欲,应该控制住。
4、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在理论上的缺陷,是把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所谓“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也太绝对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