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速: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十条、《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处以罚款并记分。
二、超员: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危险性不言而喻。
三、超限超载:车辆超载后,由于载货质量增大,惯性随之加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易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四、疲劳驾驶: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