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贵州省征兵办公室正式下发《役前教育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共分为7章33条,对预定新兵役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内容、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及辅助定兵等方面进行规范。
今年上半年征兵即将进入役前教育阶段,省征兵办公室及时制定发布《规范》,旨在规范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把好定兵前的最后关口,切实保证征集兵员质量,有效减少各类退兵。该《规范》将作为各市(州)、县(市、区)兵役机关组织实施役前教育的主要依据。
“役前教育是在审批定兵前,参照部队教育管理模式,按照规范的组织程序方法,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预定新兵进行的适应性教育。”省征兵办叶潇参谋介绍,通过建立“三轮谈话、一轮会商、一次全面复检”机制,端正应征青年入伍动机,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有效减少退兵特别是拒服兵役问题发生。《规范》指出,役前教育内容以思想教育为主,适应性军事训练为辅,同时完成参观见学、谈心交心、身体复检、廉洁倒查、服役承诺等工作。其中,思想教育依据国家、军队有关法规文件,主要进行依法服役、优良传统、思想准备、军人常识等专题思想教育。
《规范》要求,县级兵役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结合一年两次征兵特点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完善安全预案,开展廉洁征兵倒查。
役前教育结束后,县级征兵办公室将对每名教育对象的思想政治、参军意愿、现实表现、身体状况、军事体能、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综合评定结果,为审批定兵提供科学依据。为进一步提高兵员质量,适应部队岗位需求,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4年2月11日修订了《天津市量化定兵暂行办法》,现将《量化评分细则》公布如下。具体为:
一、基础分评分内容
基础分值总计120分。包括五项内容,分值为:军事基础40分,体能水平12分,心理素质8分,体检状况50分,文化程度10分。
(一)军事基础40分
1.理论考核20分。重点围绕国防知识、时事政治、社会热点等内容,依托考核系统随机抽题考核,主要了解应征青年基本理论素养和知识储备情况。
【女兵、直招士官理论考核12分,个人面试8分: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人员,成立面试考评组,重点了解思想政治、入伍动机、国防观念、知识素养、举止仪表等情况,根据现场表现综合评判,考评组打分平均值为此项得分。】
2.役前教育20分。主要对预定兵员役前教育期间每日的内务卫生、训练出勤、作风纪律、队列动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1)内务卫生5分
①优秀为5分。
②良好为4分。
(2)训练出勤5分
①全勤为5分。
②借故逃避训练超过1/4天数的为3分。
③借故逃避训练超过1/2天数的为0分。
(3)作风纪律5分
①服从管理、遵守纪律的为5分。
②服从意识差的为0分。
(4)队列动作5分
①动作协调为5分。
②动作不协调为3分。
(二)体能水平12分
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体育训练大纲》新入伍人员训练课目,结合征集考核实际需要,设置俯卧撑、仰卧起坐、蹲下起立、中长跑等考核内容,主要了解应征青年身体素质和意志品质等情况。
(三)心理素质8分
采用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用软件和结构性访谈等方式考核,主要了解应征青年人格和心理状况。
1.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8分。
2.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用软件测试不合格,经结构性访谈合格的减4分。四)体检状况50分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主要了解应征青年身体健康状况。
1.体格检查合格50分。
2.以下项目在合格范围内,设为减分项目:
①轻度精索静脉曲张减10分;
②腰椎间盘膨出减10分;
③征兵体检大致正常心电图中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120度、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各减5分;
④临界血压,间隔10分钟3次测量平均值舒张压在87-89mmHg或收缩压在137-139mmHg减3分(同时临界最高减3分)。
(五)文化程度10分
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征青年学历情况进行审核,其他文化程度的应征青年学历情况由教育部门或学校负责审核并提供相关证明。
1.本科生
①本科毕业生10分。
②本科新生8分。
③本科在校生7分。
2.专科生
①专科毕业生9分。
②专科新生7分。
③专科在校生6分。
3.非全日制专科在校生、高中(技校、中专)毕业生5分。
二、其他加分项目
(一)个人荣誉
1.国家级表彰奖励(指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加10分。
2.省部级表彰奖励(指中央国家机关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名义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加7分。
(二)上季应征
上季征兵中全程参加役前教育,但因名额因素未批准入伍的加6分。
(三)政治面貌
1.中共党员加5分。 2.预备党员加4.5分。 3.入党积极分子加2分。
(四)其他
1.退役军人子女加2分。 2.理工类大学生加1分。 3.直招士官增加“技能鉴定”评分项目,其 它考评项目不变。取得所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四级加2分,每高一个等级增加1分,专业等级证书评定按最高级别证书认证加分(不累计)。 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加分项目,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