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四科,它们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中,考生需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进行,共有十种专业可选,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的合格标准设定为78分,满分为130分,要求考生达到试卷满分的60%。法规科目的难度相对较低,但考生仍需认真备考,充分理解法律法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满分为130分,合格标准为78分,考试内容涉及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包括项目的组织、进度、成本、质量、合同、信息等方面,考生需具备项目管理能力以及一定的实践经验。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考试难度因人而异,对于从事财务工作的考生可能较为简单,主要涉及工程经济、工程财务、建设工程估价等,考生需具备财务专业背景。
《市政工程》科目总分为160分,合格标准为96分,主要考察考生对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知识的掌握以及实际应用能力。
近年来,一级建造师的通过率一直相对较低,原因包括考试内容广泛、考试要求严格以及竞争激烈等。由于考试涵盖建筑行业的多个领域,且对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高要求,通过率较低是正常现象。考生需充分准备,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实践水平,以提高通过考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