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大海中的航标灯;书,是生活在黑暗里的人的光明。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生,没有太多的特长,可是,我却嗜书如命,我可以几日不看电视,不玩耍,不玩电脑,但是,我却不可一日不看书。
我最喜欢的书有许多许多,但我的心目中最好的一本书还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本著名的书,在这本书冰冷的背景里,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的感情足以融化这个冷漠的世界。
这本书的大意是这样的:一只来自美国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来到了美国最繁荣的大都市——纽约,在这里,它认识了可爱的小男孩玛丽欧,善解人意的享利猫和见多识广的塔克老鼠。它们在一起生活,开始,它们就干出了许多“大事业”,如一不小心,把报摊给烧了,吃掉2美元的纸币······可最终,柴斯特终于发挥了特长,给这个收入困难的家庭带来一大笔收入,可正当它们在为柴斯特庆祝的时候,这个“太阳”突然说要退休,它们依依不舍的道别,最终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