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沙淡化处理后也不可以用于建筑。国家禁止海沙用于道路、桥梁、军用、民用、商品房与公共设施工程建设,因为海沙含有天然盐分,具有很强的腐蚀性。用海沙搅拌的水泥,不到5年就会把钢筋锈蚀掉。使用海沙搅拌混凝土,浇灌建筑物,混凝土中的钢筋会慢慢被海沙渗透出来的盐分腐蚀氧化,造成预应力下降,强度、硬度与承受力下降,将严重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海沙用途:
1、工业。工业用海砂在成分上可分为矽砂,钙质砂及重砂等,产量虽仅约占总海砂使用量的一成,但用途却极为广泛。
2、炼铁。含铁海砂,经磁选的所得。用于炼铁、炼钢。如印尼海砂。
海沙未经淡化不得直接用于建设房,建设用沙所用的一类沙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0.01%;二类沙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0.02%;而最低要求的三类沙,氯离子含量也不得超过0.06%。如果氯离子含量超过0.06%,就是不合格的,不论其水泥沙石的混合比如何,都将对建筑物的稳定性造成隐患。
日本采用浸渍式除盐法以及洒水法即利用淡水冲洗去盐使得海沙中氯离子含量合于标准,且经过处理后的海沙使用量几乎占其砂石总用量的40%。所以说使用未经处理的海沙才是“海沙屋”现象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