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铎的《猫》第一只猫在家中是家人的伴侣,地位和第二只相同,好于第三只猫。
郑振铎的《猫》称第一只猫是“相伴的小侣”;称第二只猫是“亲爱的同伴”;第三只猫对家人来说是“可有可无”。
第一只猫是从隔壁要来的,会爬树、捉蝴蝶和老鼠。但作者对第三只猫的死更难过,是因为它的死,责任在“我”。
“我”因为不喜欢它,而主观臆断,断定鸟是它咬死的,暴怒之下,用木棒打它,它是被“我”打伤而死的,而且这个过失是无法补救的。又因为这种负罪感不能消失,见了猫就会触发灵魂的伤痛,所以“永不养猫”。
郑振铎的《猫》意义
主要通过三次养猫并最终失去猫的故事来一步步演绎作家的心路历程的变化,实际上折射出的是作家深邃的人格思想:人应当善待乃至关爱身边的一切微小生命,同时要学会勇敢的反省自我的过失!揭示了社会弱势群体遭遇苦难的悲剧根源。
最后“黄鸟事件”和丑猫的死,才终于使“我”和全家真正认识了这只猫。这只丑猫其实是清白的。而人却是自私的、糊涂的、残暴的、误会伤害了那只可怜的猫,他应该向猫忏悔,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
被赏玩、被利用,最终的命运是走失或者死亡,这就是猫在人类生活中的处境。这只丑猫的死,所以使全家对人与猫的关系有了一种深切的、全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