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在“组织、队伍、活动、制度和保障”五个方面,健全完善基本组织体系,保健基层党建工作正常运行。
1、基本队伍建设: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委员会职数原则应当为单数。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照单位职工总数不低于0.5%的比例配备,单位党员人数较多的可适当提高比例,党员人数较少的保证1-2名。注重提升党建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2、基本活动建设: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学习交流、志愿服务、争先创优、寓教于乐、民主建设等活动。
同时,切合卫生健康工作特色深化拓展“一支部一主题一品牌”、“红血细胞工程”、“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文秀先锋号”、“医心工程”、“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及“党建+”等基层党建活动创建。
3、基本制度建设: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主题党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籍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
4、基本保障建设:整合单位各类阵地资源,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要按照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有台账的“六有”标准,建成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党员活动中心,其他医院和卫生机构按不少于50平方米落实党员活动中心。
统筹单位人力资源配齐党建工作队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照单位职工总数不低于0.5%的比例配备,单位党员人数较多的可适当提高比例,单位党员人数较少的保证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