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自1997年至2008年底,共组织960多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745万人取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1998年至2006年间,广东连续9年在各省中鉴定人数最多,对提高技能人才素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08年12月底,全省共有471个鉴定机构,30250名考评员,可提供505个工种的鉴定服务。
为了方便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中心开设了全省鉴定服务热线16880021,供查询鉴定信息、考试成绩和咨询业务。参加鉴定的人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了解有关政策、信息,以及查询证书真伪,或者直接到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进行申报和咨询。
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包括:
发布鉴定公告
鉴定申报
资格审查
鉴定收费
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和公正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设立了考评人员制度。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其中考评员可承担初、中、高级技术等级鉴定;高级考评员可承担初、中、高级技术等级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需满足高级工、技师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等条件。同时,他们还需要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技术、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守则和规章制度。
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和公正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考评人员实行了申报、审核、培训、考核和认证的严格管理。同时,对考评人员的聘任和使用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聘任合同、轮换派遣、任期、重新聘任等。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审批与年审也遵循了严格的流程。符合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标准的单位需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通过资格审查、审批等步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通过年检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运营情况将得到定期评估和监督。
总之,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过建立高效、规范的鉴定体系,为技能人才提供了公平、公正、高质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为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