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公司
乙方:xx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平等互利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开发地块进行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发地块
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总面积约万平方米,坐标为x:y,x:y,x:y,x:y,总面积约为万平方米。地块性质为xx,以甲方提供的xx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的房地产证及相关证书为准。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地块,乙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合作建立项目公司,甲方占xx股权,乙方占xx股份。项目公司由乙方负责日常经营,不参与利润分配,不承担项目公司对外债务,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结算、注销等手续。
三、利益分配
在项目容积率不低于xx时,甲乙双方按x:x分配物业,超过xx部分由乙方单独拥有。
四、权利与义务
甲方需确保地块无任何争议,免受第三方追索。签订协议后,不得转让、改造、合作、租赁地块,不得设置第三方权益。甲方需负责建筑物搬迁赔偿费用和员工安置,确保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拆迁赔偿工作,并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
五、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需承担乙方经济损失。若乙方违约或未能按期报批报建、开工,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不可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不当时,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七、争议解决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为框架协议,双方需根据协议内容进一步完善并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补充协议或《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完成改造建设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