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旅游地理区划仍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许多学者提出了初步的划分方案。一种观点主张将全国划分为三个层次的旅游区:首先是旅游地带,即跨越省、市、自治区的一级旅游地域组织,其划分依据是资源特征的相似性和宏观地理基础的一致性。这一层级下,全国拟划分为9个旅游地带。
第二个层次是旅游省,大多以行政区的完整性为划分原则,意味着各省内部具有相对统一的旅游发展特征和基础条件。第三个层次是旅游地区,通常根据旅游资源地域类型的相似性进行划分,以确保每个区域内拥有相近的旅游资源和基础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层次的旅游区在内部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之间存在一种相对的关系。每一级区划单位都具备内部特征的一致性,但同时也有一定程度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随着区划等级的提升而增大。例如,旅游地带之间的差异性比旅游省之间的差异性要大,而旅游省之间的差异性又比旅游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大。
旅游区是一个综合性的地域综合体,它不仅包含丰富的旅游资源,还涵盖旅游者实现旅游目的所需的各种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不仅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基本服务,还包括娱乐、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因此,旅游区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层次性、系统性和优化性特征。
地域性是指旅游区的划分与特定地理区域紧密相关;层次性指的是不同级别的旅游区具有不同的规模和范围;系统性则体现在旅游区内的各种设施和服务相互联系、相互支持;优化性是指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使旅游区内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合理分配。
综上所述,中国旅游地理区划是一个复杂而精细的过程,需要结合实际资源分布和旅游需求来进行综合考量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