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贷款合同和买卖合同不一样。
1、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就商品房买卖达成的协议,目的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并支付价款;
2、贷款合同是贷款方与借款方之间的协议,借款方使用贷款方的货币,并按期返还本金及利息;
3、两者虽有联系,但各自独立,解除买卖合同不会同时解除贷款合同,债权债务关系仍存在;
4、购房者在解除买卖合同后,仍需履行与银行间的还款义务。
商品房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1. 合同性质:商品房贷款合同是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财产转移合同;
2. 法律地位:商品房贷款合同在法律上确立了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和银行的放款权利,买卖合同则确立了买方的取得产权和卖方的收取货款的权利;
3. 权利义务:贷款合同规定了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买卖合同则涉及房屋价格、交付时间、质量保证等;
4. 履行过程:贷款合同的履行涉及贷款发放、利息支付、本金偿还等,买卖合同的履行则包括房屋交付、产权过户等;
5. 违约责任:两种合同对违约责任的规定不同,贷款合同可能涉及违约金、利息罚息等,买卖合同可能涉及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综上所述,商品房贷款合同和买卖合同虽有联系,但是各自独立,解除买卖合同不会同时解除贷款合同,购房者在解除买卖合同后仍需履行与银行间的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