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法
将集合的元素逐一列举出来的方式称为列举法。例如,光学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红,绿,蓝}表示;由四个字母a,b,c,d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在数学中,列举法也用于表示可以一一列举的集合,如正整数集可以表示为{1,2,3,…},整数集可以表示为{…,-3,-2,-1,0,1,2,3,…}。
描述法
描述法通过指定集合中元素的某种性质来表示集合,其形式为{代表元素|满足的性质}。例如,由2的平方根组成的集合B可表示为B={x|x²=2}。有理数集和正实数集分别可以表示为{…,-3,-2,-1,0,1,2,3,…}和{x|x>0}。
集
集是数学中的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论的主要研究对象。在朴素集合论中,集合被定义为“确定的一堆东西”,其中的“东西”称为元素。现代集合论一般将集合定义为:由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元素所构成的整体。
模糊集
模糊集是用来表达模糊性概念的集合,也称为模糊子集。普通的集合是指具有某种明确属性的对象的全体,而模糊集合则指具有模糊概念所描述的属性的对象的全体。这一概念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控制论专家L.A.扎德于1965年提出。
集合相等
如果两个集合S和T的元素完全相同,则称S与T相等,记为S=T。这表示两个集合在元素构成上是一样的。
符号法
有些集合可以用一些特殊符号表示。例如:
- N:非负整数集合或自然数集合{0,1,2,3,…}
- N*或N+:正整数集合{1,2,3,…}
- Z:整数集合{…,-1,0,1,…}
- Q:有理数集合
- Q+:正有理数集合
- Q-:负有理数集合
- R:实数集合(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
- R+:正实数集合
- R-:负实数集合
- C:复数集合
- ∅: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