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论的一种观念,是对文学作品中“文”与“道”关系的概括说法。文以明道的思想,早在战国时《荀子》中已露端倪。荀子在《解蔽》、《儒效》、《正名》等篇中,把“道”看作客观事物的规律,又把儒家的“圣人”看作客观规律的体现者,总理天地万物的枢纽,因此要求文以明“道”。汉代的扬雄则在《太玄·玄莹》、《法言·吾子》等篇中,进一步提出了作者要遵循自然之道的问题,而最好体现自然之道的,他认为是儒家的圣人及其经书,所以又把明道与“宗经”、“徵圣”联系起来。这些初步的明道的思想,给了后来的刘勰以直接的影响。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不仅设有《原道》篇,而且更加明确地论述了文以明道的问题:“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原道》篇)。强调“文”是用来阐明“道”的。
唐代古文运动,为了反对六朝绮靡之风,曾把“文以明道”作为其理论纲领。如古文运动的先驱者柳冕就曾说过:“夫君子之儒,必有其道,有其道必有其文。道不及文则德胜,文不及道则气衰。”(《答荆南裴尚书论文书》)韩愈作为古文运动的领袖,诗中虽有“文书”、“传道”之语,却并未在章文中正式提出“文以明道”的口号,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序》中概括文与道的关系说:“文者,贯道之器也。”实际上反映了韩愈的文学思想。这里说的“文以贯道”,实即“文以载道”。韩愈曾多次说过:“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辞。”(《答陈生书》)“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耳。”(《答李秀才书》)韩愈以儒家“道统”的继承者自居,他所尊崇的“古道”即尧、舜、禹、汤、周公、孔、孟之道。但韩愈又是一位文学家,他重“道”并不轻“文”。朱熹批评他“平生用力精处,终不离乎文字言语之工”,就说明了这一点。柳宗元也主张“文以明道”,他曾说:“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务彩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答韦中立论师道书》)又说:“圣人之言,期以明道,学者务求诸道而遗其辞。……道假辞而明,辞假书而传。”(《报崔黯秀才论为文书》)在文与道的关系上,韩、柳的看法是一致的。但两人对“道”的理解有所不同:韩愈重在提倡“古道”,以恢复自魏晋以后中断了的儒家“道统”;柳宗元比较注重治世之道即“辅时及物”(《答吴武陵论〈非国语〉书》)、“利于人,备于事”(《时令论》)的“理道”(《与李翰林建书》),从社会需要出发,重在经世致用,比韩愈的“道”较有进步意义。
宋代古文运动的代表人物欧阳修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沿着韩愈的方向又向前发展了一大步。韩愈所讲的“道”,除了“仁义”外,就是《大学》里讲的格物致知、正心诚意、齐家治国平天下,比较抽象。欧阳修则反对“舍近取远,务高言而鲜事实”,主张从日常百事着眼,“履之以身,施之于事,而又见于文章”(《与张秀才第二书》),并且主张“载道”要能“载大”,即载历史上和现实中与国家、社会有关的大事件,惟其“载大”,才能“传远”。在文的方面,欧阳修明确认识到“文”的相对独立性,指出有德者未必有言,强调应当“文与道俱”,反对因重道而轻文。
到了宋代,理学兴盛,情况起了变化,理学家们不是重道轻文,就是将“文”与“道”对立起来。北宋的理学家周敦颐是第一个明确标榜“文以载道”的人,他在《通书·文辞》中强调指出:“文所以载道也。”但他所说的“文以载道”,与唐宋古文家不同。他把“文”当作“道”的运载工具,“载道”如车载物,车是车,物是物,这比起古文家文道结合的主张显然是一种倒退。周敦颐在《通书·陋》中又说:“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彼以文辞而已矣。陋矣。”更表现了他重道轻文的倾向。而且,理学家所说的“道”,也与古文家不同,他们的“道”杂有心性义理之学的内容,其哲学基础是唯心的。周敦颐之后,程颢、程颐将其重道轻文的主张,向更加片面的方向发展,甚至认为“作文害道”,完全把“文”和“道”对立起来。南宋理学家朱熹则把“文”看作是“道”的附庸和派生物,他说:“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又说:“这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岂有文反能贯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如吃饭时下饭耳。若以文贯道,却是把本为末。”(《答吕伯恭》)他主张“文”统一于“道”,反对李汉的“文者,贯道之器”和欧阳修的“文与道俱”说法。朱熹认为“道外无物”,没有离开“道”而存在的“文”,“文”是“道”的表现形式或反映。这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看,有其合理的内核,但也带着理学家排斥纯文学的偏见。
程、朱之后,理学成了儒家的正统,在其后的几百年中,对文道关系的种种意见,便主要表现为宣扬理学与反对理学的斗争。陈亮在《送吴允成运干序》中指出:“自道德性命之说一兴,……相蒙相欺,以尽废天下之实,则亦终于百事不理而已。”这正是理学家的致命伤。在“文”与“道”的关系上,他们所强调的“道”,其片面性也表现在这里。明清时期,反理学的斗争十分激烈,李贽对于“假道学”的批判,在当时曾产生了重大影响。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等人,都大力反对雕虫篆刻的形式主义作品,主张明道致用。黄宗羲提出:“文之美恶,视道合离。”(《李杲堂墓志铭》)顾炎武认为:“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日知录·文须有益于天下》)他们所说的“道”,与理学家脱离实际、空谈心性的“道”是不同的。
清代的章学诚,对六朝以来关于文道关系的论争作了总结,他的《文史通义》有《原道》三篇,专门论“道”。他反对“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这是他论“道”的基本观点。在《原道下》中,他谈到文与道的关系;“夫道备于六经,义蕴之匿于前者,章句训诂足以发明之,事变之出于后者,六经不能言,固贵约六经之旨而随时撰述以究大道也。……立言与立功相准,盖必有所需而后从而给之,有所郁而后从而宣之,有所弊而后从而救之,而非徒夸声音采色以为一己之名也。”这里说的基本精神,就是从实际出发为文章,使“文”在社会生活中起作用。这样的“文”就符合“道”,这就是“文”与“道”的统一。韩愈只讲“约六经之旨而为文”,章学诚的重要发展是“随时撰述以究大道”。所谓“随时”,就是要合乎时代的实际需要,针对时弊而发。他所说的“道”的内涵,虽以儒家思想为主,却又突破了儒家之道。他认为:“故道者,非圣人智力之所能为。”(《原道上》)“诸子之为书,其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必有得于道体之一端。”(《诗教上》)这些,都与封建卫道者不同。章学诚也很重视“文”的特点与规律,他说:“盖文固所以载理,文不备则理不明也。且文亦自有理。”(《辨似》)所谓“文自有理”就肯定了“文”自有其本身的特殊规律,不是道的附庸;因而他也不同意“文贵明道,何取声情色彩以为愉悦”的说法。在封建社会的文论家中,章学诚的文道统一论,被认为是古代文论中比较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