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2024年9月1日起,网络游戏企业仅能在周五、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的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不超过1小时的网络游戏服务。
2. 这一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该条款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可能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3.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服务提供者,应当为未成年用户使用其服务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的限制。
4. 针对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法律规定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也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5. 网络游戏必须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国家已经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以确保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和登录网络游戏。
6.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作出适龄提示,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内容或功能。
7. 根据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以保障未成年人有足够的睡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