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部直属的专科院校如下:
为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电力经济学院(今华北电力大学),武汉水利水电学院(今武汉大学),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今北京交通大学),东北电力学院(今东北电力大学),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今三峡大学),长沙电力学院(今长沙理工大学)。
以及上海电力学院(今上海电力大学),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今山西大学),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今沈阳工程学院),长春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今长春工程学院),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今南京工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进行专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职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