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字的写法为横、竖、撇、点、撇、点、提、竖弯钩、撇、点。如图所示:
桃(拼音:táo),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金文。本义是果树名,也可指桃树的花朵或者果实,后引申指形状像桃的其他果实,也可用来形容女子容颜。
形声字。从木,兆声。 “兆”,甲骨文作A、 B(《甲文编》 445页),从水(字形2从水省)、从二人相背,像大水至而人逃散,是“逃”字的初文。
西周金文作C(《金文编》1254页, “姚”字所从),战国楚文字作D(《包山》24页,“逃”字所从),所从“人”形均讹为“止”。
秦汉文字则承袭商代文字,作E、F、G(字形2—字形4所从),尚存二人相背形;再变作H(字形5),遂为后世楷书所本(《说文》小篆“兆”旁稍讹)。
“桃”,果树名。《广韵·豪韵》:“桃,果木名。” 《诗·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史记·李将军列传赞》:“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也指桃树的果实。《说文》:“桃,果也。”
《玉篇·木部》:“桃,毛果也。” 《诗·大雅·抑》:“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急就篇》卷二:“梨柿柰桃待露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