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为准绳,准绳并不是单纯一根绳子,因此不能理解成铁丝。 绳之以法的“绳”也是标准、准则的意思,它同“以法律为准绳”的意思一样, 指用法律来制裁,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法和组织法等,并根据实体法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量刑原则等规定做出适当的处理。
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决定提起刑事诉讼、采取具体的诉讼措施以推进刑事诉讼的进程和最终定案处理时,必须以业已查明的案件客观事实为基础。而不允许把主观想象、推测、怀疑作为处理案件的根据。
为此,《刑事诉讼法》第 44 条进一步规定: "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于事实真相。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应当追究责任。
准绳:是古代测定物体平直的器具,引申为标准、准则。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及在各个诉讼阶段对案件做出最终的结论时,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法和组织法等,并根据实体法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量刑原则等规定做出适当的处理。
准绳是器具,准,测平面的水准器;绳,量直度的墨线。准绳和规矩的道理一样,规即圆规,矩即尺子,引申为制度、标准。准绳就像木匠用的墨盒。
当然,准绳并不是单纯一根绳子,因此不能理解成铁丝。 绳之以法的“绳”也是标准、准则的意思,它同“以法律为准绳”的意思一样, 指用法律来制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