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我、自我与超我,是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结构理论。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是一切行为的总源头。自我是在本我之上形成的,是本我的对立面,是现实原则的化身。超我是社会道德原则在人格中的反映,是良心的代表。本我、自我与超我的关系,就象水的结构一样,本我象一个充满气的、毫无约束的球体,自我象一个皮球,而超我则像是一个橡胶皮球,被这三者包围着。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的这些结构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其中本我和自我是不断增长的,而超我则是不断减弱的。当本我和自我发展到顶点时,就会向外寻求满足而变得冷酷无情,超我的道德原则就会被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