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方编制预算,填写申请表,阐述采用竞争性谈判理由,上级审批后提交财政采购部门。
采购审批:财政主管根据项目与规定,确认竞争性谈判为采购方式,决定是否委托或自行采购。
代理机构选定:遵循公开招标流程,选择代理机构。
组建谈判小组:专门团队负责谈判全过程。
编制谈判文件:文件详述谈判流程、合同条款和评定标准。
确定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中挑选不少于三家,若公开招标后只余两家,经财政部门同意,可与之谈判。
谈判过程: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集中谈判,不得透露其他信息,若文件内容有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后,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人依据符合需求、质量与服务相等原则,报价最低确定成交方。
评审公示:公示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修正、报价和专家名单。
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发出通知书。